廖秀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加快建设涪陵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的建议》(第34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形成政府主导的改革整体联动格局”建议。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2024年12月2日,区委、区政府印发《涪陵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立由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任双组长的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分管副区长牵头的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一体推进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聚焦“强基层、惠民众、固中间”,打造具有涪陵辨识度的医疗集团建设成果,区委书记黎勇、区政府副区长郑小平主持召开30余次专题会研究推动医疗集团重要事项,指导确定了医疗集团2025年18项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加快落实分级诊疗体系的40项工作制度和方案,各项医改措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4月7日,区委书记黎勇带队到重大附属涪陵医院、区人民医院、荔枝街道卫服中心,现场调研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体系架构及建设进展。二是坚持多部门联动。对于医疗集团整体信息化建设、耗材议价采购等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筹下,充分调动并压实区委办公室、区委改革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职能职责,组织召开5次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实施路径和推进相关工作。
二、关于“实施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建议。
近年来,协调区医保局针对群众反映的报销比例低、异地就医不便等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一是合理确定医保结算等级。对区内2家三级医院,医保结算执行二级医院标准,起付线较三级医院职工医保降低440元、居民医保降低500元,同时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增加20个百分点。对区内民营医院,医保结算全部执行二级医院标准,起付线较一级医院职工医保增加240元、居民医保增加200元,同时居民医保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通过医保结算等级、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的差别化报销政策,引导患者向公立医院流动,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二是取消市内三级医院备案手续。随着异地就医需求持续增长,为方便参保群众异地就医,从2022年8月起,全市统一取消了市内跨区县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备案手续,参保人在市内跨区县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可直接结算,待遇享受与参保区县内就医一致。下一步,将与区医保局协同合作、共同推进加强区外就诊情况统计和分析,通过对参保人员在区内和区外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等就诊情况横向比较,以及2022年8月取消市内跨区县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备案政策以来有关数据的纵向比较,为我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双向转诊制度化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支持!
此复函已经党委书记、主任袁鸿剑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