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秦小念代表: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林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在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强化基层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的建议》(第299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统一规范标准的建议
目前,国家、市上均没有出台统一的村(社区)层面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标准,以致村(社区)缺乏依据,加之我区林地面积广,林地面积分布不均,普遍存在人口老龄化、青壮劳力短缺的共性问题,全口径统计村社干部、护林员、应急队员,能参加森林灭火的人数每村不足 30 人,同时村(社区)层面仅需开展森林火情早期处置,经与区应急管理局会商,村(社区)仅需配备二号工具、砍刀、灭火器等一般物资,有条件、有熟悉水泵操作人员的村(社区)可配备森林消防便携式水泵,无需规定标准。
(二)关于统一申领发放和更换的建议
我局已积极争取上级和区级资金,在全区各个镇街修建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22座,每座按照标准配备森林消防水泵1台、水带3卷、移动水池1个、油锯2把、风力灭火机2台等森林防灭火装备。区应急管理局依托区、镇街救援队靠前驻防期间,前置必备的灭火装备到高火险村(社区),以备突发情况,目前已前置了油锯、水带、防火服、水泵、二号工具等共计 382件(套)物资到部分镇、村(社区)。
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区涉林村(社区)有378 个,森林防灭火物资需求量和经费较大,单依靠区财政或区级部门统筹解决不可持续,也不切合实际。按照《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镇街应将村(社区)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应纳入森林防灭火工作统筹,指导、督促村(社区)补齐配足灭火物资。对老化和损坏的灭火装备,建议村(社区)向属地镇街申报,由镇街汇总、统一组织维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建立物资储备台账,指导镇街村社实时更新,督促镇街对过期、损坏的物资及时更换或维修,同时会同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防火物资使用培训,重点讲解装备操作流程及维护要点,确保人员“会使用、会保养、会处置”。联合应急、消防、镇街等单位开展实战演练,模拟物资紧急调运、联合扑救等场景,检验森林火情处置能力。
最后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为推进我区林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此答复函已经张正书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2025年5月29日
(联系人:吴俊桥,联系电话:15870577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