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华锋代表:
您提出《加大对客运市场规范整顿、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建议》(第249号)收悉。针对所提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非法营运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为维护我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区交通运输委坚持“打击非法、规范秩序、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对非法营运相对集中的涪陵火车站、火车北站、高山湾长途客运站、商圈、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查处非法营运违法行为。2024年区交通运输委共出动执法人员8000余人次;查处非法营运违法行为78起。
二、网约车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我委在对网约车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网约车平台公司存在违规经营行为,一是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
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二是提供服务的网约车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三是以预设目的地的方式从事定线运输。对此,我委加大了查处力度,2024年查处“滴滴出行”、“万顺叫车”、“国泰出行”等网约车平台违规经营行为112件。
由于网约车经营门槛低,没有实施数量管控,且违法成本低,不少网约车从业人员购买或租赁网约车的目的就是为了线下揽客、定线运输,往往通过巡游揽客、站点候客,或通过微信、QQ、发放名片、羊儿客介绍等方式招揽乘客坐车,在城区内与出租车争抢客源,在涪陵至乡镇、涪陵至重庆主城区间从事定线运输,与班线客车争抢客源。据了解,涪陵至乡镇一般10-30元/人不等的车费,涪陵至重庆主城区一般是70元-100元/人车费,虽然为乘客提供了一些便利,但其行为扰乱了道路客运秩序,与出租车、班线客车的客运纠纷不断,从而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稳定问题。
为进一步强化对网约车的安全监管,维护良好的道路客运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非法营运及网约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交运〔2023〕8号)》文件精神,我委从2023年3月23日开始,对网约车驾驶员线下揽客违法行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批评教育后,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处理,对线下揽客两次及以上的,按非法营运进行处罚。2024年,区交通运输委共查获网约车线下揽客违法行为372件,其中签署首次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291份;按照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进行定性实施处罚81件,目前,我委已常态化开展非法营运及网约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对网约车的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对网约车线下揽客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促进网约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农村客运市场的相关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升,越来越多的群众购买了自备车、摩托车、三轮车等交通工具,农村群众出行的选择多样化,加之农村老年人口以及学龄人口大幅减少,导致了我区农村客运的客流量大幅减少,现在农客车辆主要解决的是“老、弱、病”以及部分家庭条件差未能购置车辆或者没有驾驶技能的群众出行,农村客运车辆也由原来的280余辆减少到现在的200余辆,降幅近30%。部分偏远线路因达不到营亏平衡点而导致车辆退出营运,因此现在农客车辆为了生存,只能以“赶集车、上学车”的形式进行片区经营对偏远线路进行覆盖,不再每天定时定班运行。
四、规范客运市场管理的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我委牵头正在全区开展为期半年的机动车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目前,区上已召开了工作会议、印发了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整治从事非法营运车辆(特别是7座及以上车辆),从事线下揽客、跨区域定线运输网约车(特别是7座网约车),分宣传发动、线索摸排、重点整治、督导检查四个阶段来推进,抓实“依法严格执法、完善协作机制、强化数字赋能、实施综合惩戒、保障合法运力、补足农客短板、加大宣传力度”七大举措,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聚焦法治先行,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一方面,传统执法手段持续发力。执法支队划分非法营运专项治理重点区域及时段,落实整治责任,各责任大队科学研判涉嫌非法营运及网约车违法行为车辆的行驶轨迹,采取“固定+流动”“常态勤务+错峰执法”“明查+暗查”等多种执法方式,对非法营运及网约车违法行为高频高发地区例如涪陵西收费站等重点地区,派人24小时轮流值守,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另一方面,信息数据平台合理使用。充分利用重庆市交通执法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平台中网约车订单查询、营运车辆轨迹查询等功能,精准查处嫌疑车辆。
二是聚焦协同整治,联勤联动持续发力。形成联勤联动合力,与高速公路执法第四支队、高速交警等部门共同召开工作部署会议,通报研判各自辖区当前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具体线索,统筹执法力量做好行动预案。分别安排在涪陵辖区内的涪陵东、涪陵南、涪陵西、龙头岗等高速路上下道口执勤点对往来的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实施执法检查,现场制止违法行为。同时,通过高速收费站电子系统和信息互通方式,强化对涉嫌非法营运可疑车辆的全时段监控,形成打击合力。积极联合交巡警开展执法工作,将联合执法检查常态化。
三是聚焦民情民生,保障群众便捷出行。区交通运输委将深入镇街调研农村群众出行需求时段、地段,合理安排农村片区客运运行路线及时间,最大可能保证赶集车、上放学车运行班次,对较偏远地区、人群稀少地区每日不低于一班次,指导农村片区客运有序运行。
四是聚焦特殊群体,处罚引导“疏堵结合”。残疾人利用残疾代步车参与非法营运存在多方面的危害,例如残疾代步车多为老旧的二手车,忽视对车况的检查和维护,车辆安全性能差;残疾人对交通法规了解不全面,对路面突发情况的判断和处理能力较低;非法营运的残疾代步车面对事故大多缺乏赔付能力。为保障群众的出行安全,区交通运输委高度重视并严厉打击残疾人利用残疾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考虑到残疾人自身的条件和家庭状况,在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同时也强调对残疾人的教育和引导,积极呼吁残联等部门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生活保障和合适的就业岗位。
五是聚焦宣传教育,严管氛围深入人心。前往各乡场镇、旅游景点、车站等人车流量大的地点悬挂“珍爱生命、拒乘黑车”等宣传警示标语,大力宣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群众选择合法安全的出行方式。通过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对查处的非法营运和网约车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曝光,强化对违法行为人的震慑,发挥教育警示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形成全社会参与打击非法营运的浓厚氛围。
此复函已经王强余主任审签。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支持,我们将持续推进涪陵交通事业发展。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