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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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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龙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省道S528江东青云村1组危岩滑坡处临时便道进行处置的建议》(第9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3年11月6日省道S528江东至天台段青云村1组捡柴沟处山体滑坡导致道路通行中断,经排查该处危岩上方仍有危岩裂隙,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我委立即按照应急抢险程序启动该工程前期,由区公路事务中心牵头实施。同时为保障车辆基本通行,我委责成区公路事务中心修建临时便道,设置相关警示标志标牌,且对塌方进行了硬隔离围挡。但是,由于该处边坡整治需占用桫椤保护实验区面积3743.90平方米(5.62亩),其中3446.58平方米(5.17亩)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土地和林地手续办理程序十分复杂且办理困难,项目前期推进一直较为缓慢。

目前,在区领导的多次组织协调下,该项目于2025年4月进场施工,预计2025年11月完成施工。针对您建议的对临时便道进行改建和硬化的措施,由于该处边坡整治施工完成后将不再使用便道,因此该临时便道暂不采取硬化措施,施工期间将责成施工单位进一步增加完善临时便道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识,加大便道的保通维护力度,确保群众出行通畅安全。同时,关于您提出的对临时便道所占村民土地进行合理赔偿事宜,将由区公路中心与江东街道办事处进行协商,并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合理补偿,预计在施工期间内完成补偿事宜。

此复函已经王强余主任审签。感谢您对涪陵交通工作的支持,我们将持续推进涪陵交通事业发展。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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