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宫颈癌疫苗接种人群优惠力度的建议》(第0007号建议)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妇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优惠政策措施
一是实施初二女学生HPV接种补助。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适龄女学生HPV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发〔2022〕48号)、《市疾控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 2024-2025学年初二年级女学生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工作》(渝疾控发〔2024〕13号)等文件要求,自 2022年起,区财政积极落实经费预算,严格按照全市统一的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对我区初二年级在校女学生HPV疫苗接种予以补助。截至目前,区财政已安排资金469万元,为加强宫颈癌疫苗综合防控,筑牢适宜人群免疫屏障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是纳入医保支付内容。根据区医保局回复,尽管当前疫
苗费用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但为满足群众需求,《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通知》(渝人社〔2009〕211号)规定,个人账户可用于购买、注射疾病预防接种的疫苗费(限国家医保平台有医疗目录编码的疫苗),群众接种宫颈癌疫苗时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支付。
二、积极争取优惠政策项目
我委积极协调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妇联等单位,争取HPV接种优惠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区财政建议我区继续按照全市统一的财政补助政策执行,即只对初二女学生HPV接种实施补助。区妇联目前尚无宫颈癌疫苗的免费接种或补贴相关项目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积极协调沟通,与HPV疫苗供应企业沟通HPV疫苗优惠活动,有部分企业回复愿意参与优惠活动。下一步,将会同审计、纪检、妇联、工会等部门开展HPV优惠活动可行性专题研究及具体优惠政策,力争尽早开展HPV疫苗接种优惠活动。
此复函已经党委书记、主任袁鸿剑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
(联系人:董晓珊;联系电话:023-7237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