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中礼代表:
您在涪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防止农村游摊贩卖伪劣化肥的建议》(第0206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农资打假、农业面源污染、农业生产安全工作关注、关心与支持。您通过调研我区化肥销售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并就农村地区游摊游贩贩卖伪劣化肥提出了很好的解决办法、建议。围绕所提建议,我委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了具体承办领导和工作人员,并联系区公安、区市场监管、区供销社等部门商议,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化肥识假辩假知识宣传情况
一是印制通俗易懂辨别伪劣化肥宣传资料、公益宣传物品2万余份、海报2000张,让辨别识假的普法宣传进镇街、进村居、进农户;二是通过放心农资进村入户、普法小板凳服务队、普法结对子、科技赶场下乡等专题宣传20余次;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自媒体、短信等老百姓喜欢的平台宣传;四是对化肥经营店、乡镇农贸市场、农资专业市场等广泛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宣传。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宣5000余人次。通过综合运用传统和现代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公众识假辩假能力,为依法严厉打击游摊游贩贩卖假劣化肥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执法监管情况
一是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区公安、区市场监管、区供销社等部门协同作战,形成监管合力。在春备春耕等关键农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游摊的巡查频次和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化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二是开展打击游摊游贩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利用镇街产业服务中心,村居两委,化肥经营从业人员,广大农户易发现游摊的便利条件,积极提供游摊贩卖化肥的违法线索。设立举报热线,方便农民举报游摊贩卖假劣化肥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游摊贩卖假劣化肥的良好氛围。三是持续开展肥料专项抽检工作,2024年全年共抽检肥料27批次,其中有机肥18批次,复合肥9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达96.3%。四是狠抓执法办案,通过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有力震慑游摊贩卖假劣化肥的行为,2024年我委成功办理珍溪镇万灵村游摊以农资下乡忽悠团形式贩卖劣质化肥案。截止目前我委共办理农资违法案件30余起,涉案金额80余万元,涉案农资2.5余吨。通过打击游摊贩卖假劣农资的行为,最终达到了“办理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
三、完善农资销售网络情况
一是强化区域配送中心,支持建设区级农资配送中心,整合区域农资需求,形成“区—镇—村”三级配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保障偏远地区农资供应。二是鼓励合作社参与,扶持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直接对接农资生产企业,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农民采购成本。三是推广农资电商渠道,支持电商平台与农资企业合作,建立线上农资销售平台,配套线下仓储和配送服务,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四是严格准入制度,制定农资生产、销售资质标准,完善备案登记制度,淘汰不合格企业和产品。五是开展农技培训,组织农技人员与农资销售网点合作,为农民提供“测土配方施肥”“科学用药”等技术指导,避免滥用农资。
此复函已经代富荣主任审签。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
(联系人:龙*德,联系电话:15213722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