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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9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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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定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涪陵区旅游服务质量的建议》(第18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涪陵区共有巡游出租企业5户,车辆878辆,目前有800辆为长安天语牌燃气版出租车,有78辆为吉利枫叶60S换电版出租车。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出租车每日清洗相关建议的落实情况

我区出租车原有车型是需要定期清洗更换白色椅套,目前这批车辆使用年限已到期,并已全部报废更新完毕,更新的车辆均为人造革座套,不再需要清洗更换椅套。我委在日常工作中也高度重视出租车车容车貌问题,督促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每年定期对出租车车容车貌进行全覆盖式的检查,督促区交通执法支队不定时的上路执法,对检查和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车容车貌不好的车辆进行通报,要求整改并将情况纳入企业的信用评价中。以此督促企业维护好出租车的车容车貌,给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体验,展现我区良好的城市形象。

   (二)关于改进灯牌相关建议的落实情况

我委目前正在组织出租车企业积极学习主城和其它区县的灯牌优点,研究升级改善原有灯牌,安装出租车智能终端,并争取尽早在230辆公营出租车上进行试点,让乘客一目了然出租车是否有客。

   (三)关于制止出租车不文明行为相关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我委已督促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加大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在岗前培训和每月的安全例会中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培训内容,对被举报或者投诉的不安全文明驾驶的驾驶员按照公司制度进行严厉处罚和批评教育。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我委已督促区交通执法支队加大对巡游出租汽车违规运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将企业车辆违规处罚情况纳入企业年度信用评价考核,促进驾驶员提高运输服务质量。2024年,区交通执法支队共计发现并查处巡游出租汽车不安全文明驾驶、违规运营等行为625车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后续,我委将继续督促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区交通执法支队加强出租车车容车貌的检查,保障城市形象。同时,督促区交通执法支队持续对出租车不安全文明驾驶、违规运营等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在巡游出租汽车上更新迭代灯牌、安装智能终端,引入电子从业信息卡、分段计价等功能,杜绝代班、议价、强打组合等违规运营行为,运用信息化手段约束驾驶员运营行为,提升市民群众乘车体验感。

此复函已经王强余主任审签。感谢您对涪陵交通工作的支持,我们将持续推进涪陵交通事业发展。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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