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绍忠代表:
您在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涪陵区内中药材合作社药材收购问题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全区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对我区中药材产业发展有很好的实践指导意义,值得我们在工作中认真吸纳。我委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了具体承办责任领导和承办工作力量,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函复如下:
关于“关于解决涪陵区内中药材合作社药材收购问题”的建议
太极集团为我区市级龙头企业,生产的“藿香正气口服液、急支糖浆”等知名药品享誉国内外,所需原料主要有前胡、金荞麦、紫苏等中药材,涪陵区将集团子公司重庆太极中药材种植开发有限公司为引领,以“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在我区发展中药材种植,并制定保护价收购,带动了农户产业增收。到2024年底,重庆太极中药材种植开发有限公司与我区重庆市涪陵区民谐中药材股份合作社、重庆市涪陵区一凤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重庆市涪陵区玮程靖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重庆盛丰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等种植初加工企业有合作,主要合作方式为与上述4家企业实行的是订单种植,保护价优先回收,生产过程提供技术指导,签订订单和采购合同,主要品种及收购价:金荞麦(干品)保护价9元/公斤,前胡(鲜品)保护价3元/公斤,紫苏(干品)保护价12元/公斤。全区中药材合作社及公司为我区中药材产业可持续发展做了大力宣传工作,在生产中加强技术指导,并及时回收产品,全区药农种植中药材增加了经济收入,起到了杠杆的作用。为确保中药材合作社及企业的利益,重庆太极中药材种植开发有限公司则应根据种植和收购季节,及时按签订的订单合同,按时回收与其合作的企业的产品,并及时支付货款,减少企业的垫资压力,发挥好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此复函已经我委代富荣主任审签。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
(联系人:陈强,联系电话:023-7222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