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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关于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9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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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部分撤并场镇安装违停抓拍摄像头的建议》(第0197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涪陵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区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题进行了研究,并责成交巡警支队牵头认真办理。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镇街违停设备规划建设及使用现状

近年来,针对镇街场镇因违停车辆影响场镇管理且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各镇街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主动筹资规划违停设备建设,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全力指导支持,陆续在所有镇街政府所在场镇建成使用了违停自动抓拍设备,起到了实际效果。目前,全区镇街共建成启用违停自动抓拍设备490余处,其中,城郊及农村地区镇政府所在场镇建成启用280余处。

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过近几年的推广应用实践,已经形成了违停自动抓拍设备的规划、建设、使用等流程的统一模式:政府筹资—组织承建单位规划设计(政府主导、交巡警部门同步指导)—政府确定网络运营商—交巡警部门审核设计方案—承建单位建设、调试、接入执法系统——正式启用(政府负责设备管理维护并承担网络运行费用等,交巡警部门负责违法录入管理及技术维护、违法提示短信推送费用等)。

二、撤并场镇违停设备建设思路

您在《关于部分撤并场镇安装违停抓拍摄像头的建议》中提出:“撤并乡镇所在地的场镇建设管理相对薄弱,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场镇管理规范性不足,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较普遍。”该问题确实客观存在,您的建议与交巡警部门近年来的努力方向也是一致的。目前,全区撤并乡镇建成使用违停自动抓拍设备的极少,仅有原山窝乡(现属白涛办事处管辖)和刚刚建成启用的原中峰乡(现属珍溪镇管辖)2个场镇,推广应用任重道远。

下一步,区公安局将积极呼吁、策动撤并乡镇属地政府努力推广应用违停自动抓拍设备,按照已经形成的流程模式,全力支持指导违停自动抓拍设备的规划建设,持续着力解决撤并乡镇车辆乱停、影响场镇管理、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综合施策,本着“疏堵结合”原则,共同推进停车场所的规划和规范管理等工作。

此复函已经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卢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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