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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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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显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涪陵城出租车等运营车辆文明驾驶教育培训的建议》(第22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目前有5家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其中1家国有企业,4家民营企业),共有878辆在营巡游出租汽车,其中公营车辆230辆,私营挂靠车辆648辆,全区从事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驾驶员人数约为1900-2000人。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我委已督促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加大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在岗前培训和每月的安全例会中增加文明驾驶培训内容,对被举报或者投诉的不文明驾驶的驾驶员按照公司制度进行严厉处罚和批评教育。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我委已督促区交通执法支队加大对巡游出租汽车违规运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将企业车辆违规处罚情况纳入企业年度信用评价考核,促进驾驶员提高运输服务质量。2024年,区交通执法支队共计发现并查处巡游出租汽车不安全文明驾驶、违规运营等行为625车次。

三是进行联合执法。不定期会同区交巡警支队,围绕车站、商圈等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在联合执法过程中,既严查巡游出租汽车违规运营行为,又同步整治巡游出租汽车随意变道掉头、道路中间停车上下乘客等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运输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督促区交通执法支队持续对出租车不文明驾驶、违规运营等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探索在巡游出租汽车上安装智能终端,引入电子从业信息卡、分段计价等功能,杜绝代班、议价、强打组合等违规运营行为,运用信息化手段约束驾驶员运营行为,提升市民群众乘车体验感。

此复函已经王强余主任审签。感谢您对涪陵交通工作的支持,我们将持续推进涪陵交通事业发展。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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