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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关于人大重庆市涪陵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4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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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正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外卖店铺管理的建议》(第247号)已收悉。该建议对提升区域网络餐饮安全水平、促进外卖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高度重视,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代表提出的“调整同一营业执照在同一外卖平台的开店数量,确保商家运营规模与其管理能力相匹配。杜绝商家跨平台注册同名店铺,以减少信息混淆和监管难度”建议的办理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外卖平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需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需取得备案)。目前,针对同一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同一外卖平台的开店数量以及跨平台注册同名店铺的情况并无禁止性规定。区商务委将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密切关注相关立法动态,并在职责范围内推动平台优化商家管理规则,促进规模与能力匹配。

二、针对代表提出的“加强入驻外卖平台的资质审核流程,引入第三方复审机制,对商家资质进行二次核查,提高审核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建议的办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分别于每年1月和7月向其住所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有关信息。鉴于涪陵区暂无属地外卖平台,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将动态跟进辖区网络交易平台培育发展情况,督导美团、饿了么等平台严格落实资质审核主体责任,规范网络交易活动,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针对代表提出的“建立外卖平台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各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商家信息的互通有无,共同打击外卖行业的违规行为,提高监管效率”建议的办理情况。

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共同守牢食品安全底线,通过线上线下协同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推广数字化管理。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建设,目前已覆盖全区437家外卖餐饮单位。二是落实责任制度。指导外卖餐饮单位安排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践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各类专项行动,加强对外卖餐饮单位的经营资质审查和食品安全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实时录入监管云平台,督促管理不规范的经营主体及时整改,加大对餐饮环节食品原料的监督抽检和快检频次。一年来,累计处理线上外卖领域违法线索125条次,线索处置率达100%;检查餐饮单位9010家次,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整改风险隐患2700个,全区平均餐饮安全指数82.68;四是规范平台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平台建立经营主体资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上线餐饮单位资质合法的同时,动态更新商家经营情况。通过网络交易监测系统对网络餐饮经营者未公示证照等问题进行日常监测,并督促其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经营。五是强化宣传教育。日常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微信公众号、短视频自媒体等线上方式和“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线下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每月28日定期开展“新办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将审查标准、操作规范、过程控制进行系统讲解,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无小事”理念,提升其主体责任意识,目前已开展餐饮从业人员培训12期,培训1200余人次,外卖经营者合规经营水平不断提升。

下一步,区商务委将继续会同区市场监管局,深化智慧监管,扩大“明厨亮灶”覆盖面,严查资质不符、食品安全不达标行为;压实主体责任,督导平台优化管理规则,强化资质审核,督促商户严守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加强食材溯源管理、加工场所卫生安全及操作规范落实,加强普法宣传与培训;畅通共治渠道,强化消费维权支持,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此答复函已经区商务委党委书记、主任秦芝明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    

(联系人:黄雨晴,联系电话:023-7288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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