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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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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乡村振兴项目的建议》(第125号)收悉。您提出的“强化项目规划论证”和“完善后续管理制度”两项建议,对我区乡村振兴工作的科学推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题研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吸纳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规划论证要充分,要兼顾适用性和观瞻性,重点是适用性”的建议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专家评审+提级论证”双论证制度。2024年以来农业农村系统项目建设72个,涉及资金33310万元,其中建设类项目23个,补助类项目46个,培训类3个。完成2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评审和可行性研究方案的报送评估,在项目评审时对个别项目存在“城市化倾向”或脱离农村实际需求的项目方案进行了调整或变更。

二是为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项目为王”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委主要领导工作要求,谋深谋实一揽子增量政策,扎实抓好全区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工作,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农村增活力”,今年2月份经研究决定,成立区农业农村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工作专班,重点抓项目策划包装、固定资产的投入统计。为项目策划过程中的“城市化”倾向和负面清单把关。

二、关于“加快完善项目实施后续管理制度”的建议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为防止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持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效益,避免“部分项目建好后就无能力管、无人管、管不了的情况”发生,我区制定了《涪陵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办法》,按照“权责明晰,分类管理”原则对原扶贫资金、现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加强后续管理,建立健全帮扶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

二是开展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分类清理。下发全区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及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台账(即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清单)至相关镇街,对相关项目资产生产经营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分类建立帮扶产业项目台账,根据项目经营管理现状落实“巩固一批”“提升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分类处置措施,切实推动帮扶产业提质增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制定完善《涪陵区农业农村系统项目管理办法》,新增“后评估制度”(项目建成后2年内开展效益评估)。将群众满意度、管护成本控制等指标纳入项目申报和验收标准;试点推广“村民共管”模式,通过公益性岗位设置、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当地群众参与项目日常维护,降低管护成本,增强群众参与感。

此复函已经我委主要领导审签。再次感谢您对涪陵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持续优化工作机制,推动项目真正惠及农村、农业、农民。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罗振;联系电话:13658465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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