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设计标准确保高标准农田改造质量的建议》(第0097号)收悉。该建议立足国家粮食安全大局,精准指出了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设计标准执行和工程质量管控的关键问题,对进一步强化农田建设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委对此高度重视,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区近年来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对项目区耕地实施以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以及土壤改良与培肥为主的建设措施,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2022年重庆市冬春农田水利建设暨秋冬“三农”重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涪陵区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获得郑向东副市长肯定。2023年度获得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稳定粮食生产市政府督查激励,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获得全市第二名、优秀等次。2024年全市高标准农田赛马比拼第一、二季度分别获得第一名、第三名,总体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目前,全区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4.1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118.50万亩的54.1%),改造提升8.15万亩。
(一)在项目建设质量监督方面。建立了高标准农田工作专班,实行专班运行,今年以来委领导和相关科站常态化深入项目现场督导指导和检查,通过召开参建单位项目推进调度会、集体约谈会、加大施工及监理单位处罚、印发督办通知和工作提醒、对监理中介机构进行排位考核通报等方式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制定印发《涪陵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试行)》等工作制度,随机安排质量检查机构和执法人员对工程质量、建筑用材、有机肥进行抽检,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同时积极邀请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参与质量监督。
(二)在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面。根据项目所在镇村地形地貌、产业发展、群众需求、耕地条件等因素,围绕“一平、两通、三提升”建设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规划设置工程措施,对于平坝地区适宜田块整治的纳入田块整治,对于坡度较大区域因地制宜布设机耕路、灌排等基础设施,改善耕种条件。同时,坚持多规合一,充分整合各部门项目资源优势,互补互促,形成共谋共建共享工作机制。在2025年、2026年项目规划设计中,组织规划设计单位赴镇村现场实地调研规划设计,反复征求镇村及群众代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设计方案,交流反馈设计成果。区农业农村委组织逐个现场核定设计方案,提请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后在公开渠道予以公示,最后下达正式批复。
(三)在创新建设模式方面。2023年、2024年项目建设中,我们探索建立实施了“施工+运营”模式,采用综合评标法,优先选取有实力、责任强、产业优的企业作为项目的中选企业,积极引导种植运营主体按不低于500元/亩的标准投入,联合施工单位共同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拓宽资金渠道,提高建设标准。针对性地布局稻菜轮作、稻菌轮作、稻虾、稻渔综合种养等产业发展新模式,防止建后土地撂荒,有效提升耕地综合利用效益。同时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建设高标准农田,2025年拟规划申报实施马鞍街道金银社区、武陵山镇乐道村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试点项目,建设面积近2500亩。
(四)在落实管护责任方面。着力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推进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及“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制定印发了《涪陵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暂行制度(修订)》,明确了管护范围、管护主体、管护经费来源、管护责任等内容。2025年安排财政预算资金22万元专项重点用于因较大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高标准农田设施设备损毁以及镇街自身难以解决等高标准农田问题设施设备管护。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区高标准农田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近年的建设实践中,也确实发现存在部分区域设计标准偏低、工程监管不严、建后管护薄弱等问题,主要表现在设计科学性不足:部分地区设计未充分考虑地形、水源、土壤等自然条件差异,存在“一刀切”现象;工程质量参差不齐:少数项目因施工监管不到位,导致设施耐久性不足;长效管护机制缺位:部分项目建成后管护责任未有效落实,影响可持续利用。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吸纳您的建议,从严把控高标准农田各环节,特别是规划设计和建设质量,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效,确保真正建一亩、成一亩。
一是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力度。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专班作用,强化人员队伍保障,建立完善“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区级有关单位参与、国资平台建设、镇村组协调联动”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压实国有平台业主建设主体责任、镇街属地管理责任,积极调动各区级相关部门参与,凝聚工作合力,加强项目从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建后管护等各环节工作调度,加强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难点、堵点,运用好考核指挥棒,切实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切实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利用好区级专项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专班推进机制,坚持多规合一,加强与规资、林业、水利等部门沟通,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数据比对筛查,从严把控项目立项选址联合审查关,同把项目立项审核。注重优先选择土地规模流转、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开发潜力大、配套能力强的区域纳入项目申报储备,规划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是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模式。一方面加强与发改部门沟通,积极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复杂认定,争取项目建设单一施工招投标模式由低价中标改变为综合价中标,有效避免低价中标带来的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工程质量问题较多、施工标准降低等问题。另一方面,继续实行综合评标招标法,探索完善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联合体投标为“施工+运营”一个单位投标实施,解决后期施工单位和营运单位两者相互扯皮矛盾。探索组建由区农建集团和项目镇街为共同业主单位,明确农建集团主管施工,镇街主管项目协调和后期营运职责分工。同时建立完善高标准农田流转运营单位条件审查和退出机制。
四是加强项目建设全程监管。在项目实施前,认真做好设计评审、修改和完善,提高设计标准,确保项目设计符合实际需求,做好施工前技术交底。在项目建设阶段,加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监管,加大实地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时开展进场材料质量抽检,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通过约谈、通报、督办、责令停工、处罚等方式督促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建立问题整改资料台账,形成工作闭环。加强项目完工审计、验收等环节把关,积极支持引导镇村组干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监督全过程各环节,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问题,严把项目工程质量和标准。
五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建后管护组织管理、协调指导、监督检查,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做好验收合格项目工程设施移交,指导监督镇、村制定完善管护方案,建立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同时积极争取市、区财政资金支持,加大管护资金保障力度。
六是加大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在涉农项目安排时优先考虑高标准农田农业经营主体,帮助他们解决仓储物流、加工以及配套设施问题,加大农机购机报废补贴政策宣传,在种植技术培训、开拓农产品销售渠道等方面争取更多扶持政策。同时做好风险防控,密切关注有经营风险的农业经营主体,指导镇、村提前做好工作预案,有效防止群众利益受损和耕地撂荒。
衷心的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希望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我委工作,谢谢!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潘学锐;联系电话:023-72225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