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艾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启用龙头港高速路口红绿灯的建议》(第B008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涪陵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区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题进行了研究,并责成交巡警支队牵头认真办理。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龙头港高速路口信号灯建设系涪陵临港经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龙头港互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之一,该工程由涪陵临港经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共涉及交通标志牌、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电子警察、信号控制接入设备、违停执法设备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装。目前,该路口信号灯前端设备已经建成,后台接入、调试等相关工作也已经完成,并已于7月27日正式试运行。下一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根据试运行情况进一步优化调整,确保该路段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此答复函已经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涛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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