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琳杰代表:
尊敬的人大代表彭琳杰同志,您在涪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无房产证居民电表安装难题的建议》(第93号)已收悉,经区经济信息委与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江东街道办事处、川东电力公司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精简安装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供电营业规则》对电表安装政策做出了规定,第二十一条“用户申请新装或增容时,应当向供电企业提供以下申请资料:低压用户需提供用电人有效身份证件、用电地址物权证件,居民自用充电桩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明确用户申请新装、增容业务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向供电企业提交业务申请,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供电企业可以先行受理,用户应当在供电方案正式答复前补齐相关资料,若现场勘查时资料仍未补齐,供电企业将暂缓本次办电服务、终止业务流程。规则中所称用电地址物权证件包括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为进一步精简安装流程,为居民电表安装提供便利,经我委与川东电力公司进行沟通,川东电力公司可接受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将在不动产登记部门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作为依据;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为依据;对于未取得农村宅基地权属证书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证书的,可将乡镇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依据。经我委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沟通,当前控规内房屋未办证的原因情况复杂,存在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外来户违建等多种原因,按照现行政策,无法办理房屋产权。因此可由镇街负责核实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并出具实际所有权证明实现电表安装。目前江东街道已经开始推进无房屋产权居民电表办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商议核准居民的电表办理申请,并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交予电力公司作为证明材料实现电表安装。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与电力公司和有关部门沟通,进一步优化电表安装流程,为居民带来更好的服务体验。
二、强化供电保障,提升服务质量
涪陵区高度重视乡村供电保障,近年来川东电力公司加大电网规划前期力度,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加速电网升级改造。三年累计投资4.5亿元,完成146个村社、4.5万户用户农配网改造,其中2024年农村电网补强投资1.51亿元,实施李渡、白涛等区域55项电网治理补强工程和8条线路配电自动化自愈功能建设,新妙、龙潭片区100个台区完成低压智能融合终端漏保监测试点建设,新增及改造配变221台,配变容量24269千伏安,惠及35个村13605户用电居民。主动接收小水电自供区,投资1.2亿元,提前1年完成百汇片区配电网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供电可靠性和居民用电品质。改造后涪陵区农网供电可靠率由99.65%提升至99.8858%、农村电压合格率由99.53%提升至99.895%、农村户均配变容量基本达到2千伏安。2025年涪陵电力筹集资金拟在江东街道群沱子、双江村开展电网改造工作,项目投资360万元,有力保障了乡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三、强化宣传引导,促进服务推广
区委宣传部围绕设施改造、专项检查、用电保障等,及时分析研判组稿,积极推送新闻线索,积极争取中央市级媒体报道,在新华网、中国质量新闻网、华龙网等中央市级媒体刊发了《涪陵:以巡促改解民忧 群众用电有保障》《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市场监管所开展民用“三表”专项检查》《我为群众办实事 | 重庆752个老旧小区完成供电设施改造》等新闻稿件10余篇;充分发挥区融媒体中心“报、台、网、微、端”宣传矩阵,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居民电表安装工作,在区属媒体刊发了《安装“一户一表” 老旧居民楼安全用电》《人大代表进社区宣讲电价政策 倡导居民科学用电》《专项复查计量器具 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等新闻稿件15余篇,为居民电表安装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接下来区委宣传部将继续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拓宽宣传及受众范围,加大对电表安装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政策认知度与理解水平。
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在此,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电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