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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六届人大八次会议第02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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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生猪产业政策、大力扶持农村散户生态养殖模式的建议》(第024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区级有关部门调整财政补贴与金融支持导向,出台覆盖农村散户的普惠性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性信贷产品,降低散户养殖融资门槛,给予利率优惠和还款周期灵活调整支持,缓解散户资金周转压力”的建议

覆盖农村散户的普惠性扶持政策主要有生猪养殖保险,险种包含育肥猪养殖保险和能繁母猪养殖保险。育肥猪养殖保险保额1000元,单位保费60元,其中财政补助48元,占总保费80%,个人负担12元,占总保费的20%。能繁母猪养殖保险保额2000元,单位保费120元,其中财政补助96元,占总保费80%,个人负担24元,占总保费的20%。

我区将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改善融资环境。一是健全政策体系,夯实服务基础。为落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滴灌涉农市场主体,涪陵区出台了《关于加强“富民贷、渝快助农贷”工作的通知》,通过政银合作签署《富民贷业务合作协议》、《渝快助农贷合作协议》,设立专项风险补偿金,以此为信用基础,全面推行免抵押、免担保的纯信用贷款模式,为农户提供“政府增信+银行放贷”的增信扶持机制。二是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充分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银行创新“央行再贷款+”融资产品,为农村散户提供中长期优惠利率信贷资金,同时持续推广“富民贷”“渝快助农贷”等特色信贷产品,为农村散户提供生产发展资金。截至2025年末,涪陵区涉农贷款余额达234.64亿元,同比增长4.67%。三是完善担保体系,降低融资门槛。涪陵区积极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市级再担保—区级担保机构”三级风险分担体系,推广“见贷即担”授信模式,引导银科担保机构扩大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切实减轻农村散户融资负担。截至2月末,融资担保综合费率压降至0.65%,支农支小担保费率低至0.73%。

二、关于“加大对生猪养殖技术和养殖污染治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指导。开展地域特色品牌培育行动,提升涪陵生猪品牌竞争力,拓宽产品销路,增强农村散户养殖的积极性与可持续性”的建议

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将督促区乡两级畜牧技术人员深入养殖场(户)开展常态化入户服务,指导业主科学饲养母猪及育肥猪、正确防范疫病、规范使用投入品等养殖技术。同时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原则,根据养殖场(户)规模、所处区域、设施设备、就近消纳土地等因素,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还田利用、异位发酵床处理、固体粪便堆肥利用、专业化集中处理等处理模式,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与生态养殖同步发展。

区商务委将立足流通职能,配合做好生猪产销对接,助力培育涪陵生猪品牌,拓宽市场销路;支持畅通流通渠道,推动农超、农企对接,提升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协同促进农村散户生态养殖健康发展。

此复函已经周新育主任审签。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5月7日         

(联系人:罗登;联系电话:023-85688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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