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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六届人大八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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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传统村落与文物系统性保护利用的建议》(第60号)收悉。经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顶层设计,健全系统性保护机制”的建议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村镇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部门联动,高效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的谋划、调度、推进等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抓实项目落地见效,有序开展传统民居整治、设施完善、人居环境改善及消防安全治理等工作。目前全区5个中国传统村落已全面完成名录建档与挂牌保护,并建成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从村落格局、历史环境、民俗文化、传统建筑等维度开展全景记录与线上展示,实现村落数字化“永生”。同时,严格执行《中国传统村落警示和退出暂行规定(试行)》,强化常态化监管,夯实保护基础。区文化旅游委对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已全部划定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确保文物本体的安全及周边环境风貌的管控有据可依,同时也建立全覆盖的电子档案系统,整合文物基本信息、保存状况、影像资料及巡查记录,实现档案数字化、查询便捷化、管理动态化。

二、关于“创新投入方式,加大政策与资金支持”的建议

当前区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需优先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在此背景下,新增一项专项资金将进一步加大财政压力,可能影响其他重点领域的资金安排。但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相关项目资金,区文化旅游委积极争取区级债券资金,其中1300万元用于陈万宝庄园正厅修复及四合头庄园文物维修项目,另争取到区级债券资金约250万元,用于李蔚如旧居的布展项目。此外,还通过争取文物维修资金,对李家祠堂、泡桐树民居等文物开展修缮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十四五”期间,累计争取市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6个、市级补助资金近3600万元;争取债券资金200万元实施大田村保护项目;争取中央资金400万元、债券资金410余万元实施大顺村红色村庄及配套项目建设。目前,大田村、角帮寨村和凤阳社区等5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已高标准建成投用,累计修缮整治传统民居100余户、建筑面积1.8万余平方米,整治人居环境5000余平方米,配套完善消防、给排水、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实现历史文脉传承与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双赢。下一步区住房城乡建委将高品质推进青羊镇安镇村2025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建设,助力陈万宝庄园创建4A级景区,打造区域性文旅融合新地标。同时,积极争取2026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拟申报蔺市街道凤阳社区(二期)。目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等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农户奖补实施细则,拟从奖补对象认定、保护责任清单、验收标准及资金发放流程等方面进行规范,力争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成果,激发农户参与积极性。

三、关于“夯实人才基础,强化专业队伍建设”的建议

区住房城乡建委聘请专业技术团队,落实“三师一家”设计下乡服务机制,对传统村落保护修缮全过程开展技术指导,确保修缮工作科学规范、贴合传统风貌,切实提升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下一步将秉持“保护优先、传承创新、融合发展”理念,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加快培育传统木工、石工、漆工等巴渝传统建筑工匠60名,着力解决传统技艺传承断层、施工标准缺失等问题,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四、关于“深化融合发展,推动活态传承利用”的建议

我委重点推出的“重庆·体验四季乐游涪陵之武陵山乡”线路成功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乡村四时好风光·岁时令自在乡村”旅游线路,成为传统村落与文物活化利用赋能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同时我委在保护好传统风貌的前提下,联合相关部门支持发展特色民宿、非遗体验、乡土研学等业态,让传统村落“活”起来,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强化保护”的良性循环。

此复函已经陈熙尧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感谢您对涪陵区文化体育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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