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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关于区六届人大八次会议第33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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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黄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坝坝舞”噪音智治的建议》(建议第339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城市治理和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您所反映的“坝坝舞”噪音扰民问题,确为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难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区和谐稳定。区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您的建议,专题进行了研究,并责成治安支队牵头办理。经与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坝坝舞”噪音管理面临的现实挑战

“坝坝舞”作为群众性健身活动,深受广大市民喜爱,在促进身心健康、丰富文化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因音量过大、活动时间过长、场地邻近居民区等原因,引发的噪声扰民投诉持续增多,个别区域甚至出现邻里纠纷,影响社会和谐。正如您指出的,问题成因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管理标准不细、场地规划不足、监管协同不强、群众自律不够。对此,我们完全认同,并将其作为改进工作的重点方向。

二、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区公安局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及各街道(镇),持续加强广场舞等群众文体活动的规范管理,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强化日常巡查劝导。依托社区民警、城管执法队员和网格员队伍,加强对公园、广场、小区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常态化巡查,对音量超标、超时活动等行为及时劝导纠正,2025年以来累计开展劝导1200余次,有效遏制了部分突出扰民现象。

(二)推动属地协同治理。指导街道、社区建立“坝坝舞团队备案登记”机制,掌握活动时间、地点、负责人等基本信息,推动形成“社区引导、团队自律、居民监督”的共治格局。

(三)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平安涪陵”“文明城区创建”等工作,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现场宣讲等方式,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公共文明素养。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您提出的“规范引领、科技支撑、协同治理、文明引导”综合施策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区公安局将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立足职能、协同推进,探索“坝坝舞”噪音智治路径:

(一)细化管理标准,科学划定活动区域与时段

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研究制定《涪陵区群众性文体活动噪声管理指引》,明确不同区域(如住宅区周边、公园绿地、商业街区)的“禁舞区”“限舞区”划分标准,合理设定每日活动时段(建议控制在6:30—8:00、19:00—21:00),并设定分贝限值(白天≤60dB,夜间≤50dB),为执法和管理提供依据。

(二)推进智能监测,提升精准治理能力

借鉴市内外先进经验,区公安局拟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在投诉集中、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如泽胜广场、滨江公园、蔺市广场等)试点安装固定式或移动式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实现音量实时采集、超标自动预警。

(三)健全协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建立由公安牵头、生态环保技术支持、城管场地管理、街道属地落实的联动工作机制。一旦平台发出噪声超标预警,推送信息至属地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和社区工作人员,实现“监测—预警—处置—反馈”闭环管理。对屡劝不改、恶意扰民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四)强化宣传引导,倡导文明自律风尚

由区委宣传部统筹,联合街道、社区广泛开展“文明舞动·静享生活”主题宣传活动。鼓励舞蹈团队签署《文明活动承诺书》,推行“红黑榜”公示制度,定期评选“文明健身团队”,通过正向激励提升群众自我约束意识。同时,在重点活动场所设置噪声提示牌、播放文明提示语音,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和城市治理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为我们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提供了宝贵思路。下一步,区公安局将持续深化“人防+技防+制度防”三位一体治理模式,努力实现群众健身需求与居民安宁生活的有机平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答复函已经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涛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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