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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15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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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朝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涪陵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第215号)收悉。经与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和区税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问题

近年来,涪陵区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衔接,不断完善基金监管,推进各项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一是不断规范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降费率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机制和缴费补贴调整机制,持续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程序。平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区4万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缴费工资申报、职业年金账实匹配、退休“中人”待遇复算等重点工作顺利推进。落实工伤预防、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完善了工伤保险待遇定期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差别化、可浮动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二是持续深入推进医保体制改革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了总额预算下的总额控制、单病种付费、床日付费以及按人头付费等多项医保支付制度,总额控制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单病种种类逐步增多,床日付费及按人头付费标准逐步提高。加强医保智能化监控系统建设,监控指标不断完善,统计分析功能日渐强大。三是积极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严格落实税务征缴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征缴服务机制体制,积极稳妥推广城乡居民医保使用线上缴费渠道缴费,对老年人等特殊缴费群体,落实“线上为主,线下兜底”的多元化服务措施。四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持续抓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保持救助政策总体稳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关于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的问题

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已分别于2004年、2010年、2004年、2012年、2012年实现了市级统筹,全市执行统一的政策及经办管理流程。

三、关于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问题

近年来,为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我区全面落实各项保障兜底政策。一是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针对未参保人员开展分类宣传和精准施策,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参保扩面工作,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区养老、工伤、失业、医保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9.58万人、23.94万人、12.73万人、105.6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以上。二是全面落实社保降费减负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切实减轻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负担。加大监测力度,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应代尽代。三是持续抓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适度扩大低保政策覆盖范围,对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按照低保“单人户”政策纳入低保保障。不断完善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扩大特困救助供养的未成年人年龄范围。

四、关于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问题

近年来,全区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在保证养老保险领待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已实现十六连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实现五连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自2010年以来已第三次调整了基础养老金。二是定期调整了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三是医疗保障政策先后进行了多次调整和完善,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建立和完善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改进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增强了统筹基金的门诊共济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参保人员的门诊待遇。四是对脱贫人口执行了医保扶贫倾斜性待遇政策,对属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的其他困难群体执行了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五是按期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推进城乡低保统筹,确保农村标准涨幅高于城市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建设的问题

一是持续加强社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经办管理服务资源,建立了覆盖城乡的三级经办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业务下沉,增添设施设备,提升基层平台的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加快推进以“综合柜员制、优先网办、全渝通办”为目标的社保经办业务流程再造,实现“一窗综办、全渝通办、优先网办”的社保经办服务新模式,极大地方便群众办事。三是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网上公开,压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取消各类证明事项,进一步规范经办服务流程。四是多项业务实现网上办理,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区统一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一是持续推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完善社会保险关系登记和转移接续措施。二是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落实失业保险和工伤待遇调整机制,加大对重点群体的生活保障力度,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三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四是加强基金运行风险分析研判,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和基金监督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占、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维护各类社会保障资金安全。五是健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对象精准认定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六是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深入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七是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社会保障服务。

此复函已经蒋丰陵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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