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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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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疫情后社保缴费负担的建议》(第237号)收悉。经与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从2015年起国家及市上相继出台了降低社保缴费费率等一系列惠民惠企政策。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下调至16%;二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将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按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三是在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缓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四是小微企业、困难行业企业降费减负政策。几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上一系列的社保降费减负政策,累计为全区5200户参保企业减免社保费41.09亿元。2020年全年为全区参保单位和个人减免社会保险费15.34亿元(其中应对疫情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5.73亿元),极大地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活力,对于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社保工作

   (一)继续落实社保降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上社保降费减负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应保尽保,应享尽享,让我区企业最大限度享受社保降费减负政策红利。一是继续执行小微、困难企业降费减负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困难企业,一经申报快速从优审核通过,尽快落实兑现。二是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政策,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三是积极会同税务等部门,做好企业补缴历年陈欠的滞纳金减免工作。

   (二)积极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努力扩大社保覆盖面

持续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针对未参保人员开展分类宣传和精准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捕渔民、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重点群体参保扩面工作,力争社保政策覆盖的人群应保尽保。

   (三)加大劳动监察和稽核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针对用人单位不依法履行社保责任和义务,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同时,深入开展社保稽核工作,采取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举报投诉稽核和数据筛查相结合、上门稽核和约谈稽核相结合的方式,坚决查处少报、漏报、瞒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保意识

开展“多方位、立体式、多渠道”的社保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社保工作QQ群和办事窗口等多种渠道加大社保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针对办事群众和企业对社保政策的误区和盲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政策宣传。同时,加强对企业社保经办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用人单位社保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社保工作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紧密协作,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与区市场监管局配合,通过“一网通”平台办结就业参保登记,方便企业办理社保登记。加强与税务部门的配合,做好社保基金的征缴,维护职工权益。同时,加强与财政、民政、经信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齐心协力促进社保事业发展。

   (六)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工作,全力打造便民服务平台

按照市社保局统一部署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工作,以“综合柜员制、优先网办、全渝通办”为目标,社保业务经办实行受办分离“前台受理、后台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反馈”,扩大网上经办服务范围,逐步将属地经办发展为全渝通办,全力打造高效便捷的便民服务平台。

尊敬的王佳容委员,由于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区县负责具体执行政策和经办业务,对于您提出涉及政策问题的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积极向上级汇报反映,争取政策支持。

此复函已经蒋丰陵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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