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第100号)收悉,感谢您对区农业农村委工作的支持!我们认真研究了建议内容,并在工作中研究落实,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区委区政府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引领,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聚焦盘活资源资产、统一经营和股份合作等关键环节,加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引导扶持力度,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试点、农村“三变”等改革试点,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较好成效。2020年已基本消除“空壳村”,全区369个涉农村(居)100%有经营收入,实现经营收入2466.68万元,其中1万以下的111个,1-5万元的115个,5-10万元的116个,10-50万元的26个,100万元以上的1个。63个贫困村实现经营收入410.5万元,每个贫困村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20年,根据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整市推进工作要求,全区上下深化认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圆满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并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全区25个涉农乡镇、街道,所辖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899个(其中村居369个,组 2530个),由于特殊原因暂缓开展改革的单位120个(其中村居15个、社居民小组105个),实际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2779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354个村居、2425个村居民小组)全部按时完成改革任务。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779个(其中村级354个、组级2425个),组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了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等治理机构,已全面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明晰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推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加集体和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农民成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管理者、受益者。
(二)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根据重庆市相关文件及会议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了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真正做到“确实权、颁铁证”,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加快构建“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为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力促进农村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在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之间有序流动、优化配置,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截止2020年底,全区共有103220个农户将承包耕地进行了流转,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70.34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47.13%,适度规模经营面积67.41万亩、规模经营集中度45.15%。
(三)有序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全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农村“三变”改革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的实施意见》(涪陵委办发〔2018〕9号),明确通过农村“三变”改革,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推进合股联营,使农业经营机制更活;通过资源要素挖潜,加速激活“沉睡”资源,使农村发展动力更强;通过引导农民入股,深度参与产业化经营,使农民增收渠道更广;通过大力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使农村山水“颜值”更高。2021年,在总结巩固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扩面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全区新增56个村(社区)改革试点,目前,全区“三变”改革试点村扩大到82个,占涉农村(社区)的22%的行政村开展农村“三变”改革。
(四)持续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重庆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申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通知》,结合涪陵区实际,制定了《涪陵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2016年至2021年,全区累计投入农村综合改革资金5990万元,在105个村(覆盖了全部贫困村)实施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通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优化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配置,创新了经营机制,拓宽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收路径,增强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造血功能和自我服务能力,为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出了多种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模式。
(五)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农村电商的发展,全区农村电商稳步发展。一是配强电商人才。从2015年开始,区商务委员会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区电商协会和部分电商企业开展一系列的电商人才专题培训,不断培训强化农村电商人才,为我区农村电商提供人才基础。二是做靓区域品牌。积极开发线上农产品,围绕我区榨菜产业,打造了以“乌江榨菜”“辣妹子”等为龙头的榨菜品牌,以“涪陵黑猪”为龙头的畜禽品牌,以“珍溪脐橙”为龙头的果品品牌,以“涪陵白茶”“方坪茶”为龙头的茶叶品牌,打响了涪陵造,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了农户增收。三是做大网上平台。目前,我区已构建区、乡镇、村三级电商服体系,搭建了“探百村”、“尚尚吧”等一批农村电商平台。同时, 鼓励农村电商带头人、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本土人才等在淘宝、天猫、京东、渝邮惠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利用“探百村”“尚尚吧”本地电商平台销售农产品。针对部分农户农产品少、无认证、上大平台难等情况,搭建“电商企业+农户”、“ 网络销售+定制生产”、“线下体验+网上预订”等模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销售我区农特产品。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区在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突破,但从总体上看,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禀赋不足特别是可经营性资产不多、农村人才流失严重、资金缺乏、农业比较效益低、农业经营项目优选难等因素的影响,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体实力还比较薄弱,造血功能及发展后劲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全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经济改革,细化工作措施,精准指导到村,整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资产,探索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模式和经营机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一)切实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将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精心谋划好、实施好财政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各乡镇、街道对2016年以来还没有实施过财政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涉农村(社区),都要结合本地实际推荐申报1个以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入项目库。在十四五期间,完成80个村(社区)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在全面消除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的基础上,提升壮大一批集体经济强村,30%以上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经营收入超过5万元,使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农民生产生活能力不断提升。
(二)强化人才培养引进。群众富不富,关键在支部,火车快不快,全靠车头带。全区将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和运行管理机制。加快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强化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使其成为带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平台和经济实体。结合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分级开展全覆盖培训,坚持责任担当、以德为先,把发展经济的能力作为一项重要标准,培养选配好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两委成员,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积极引导农村打工回乡青年、种植和养殖能手、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大学毕业生等优秀的人才回乡创业;强化宣传教育,激活农民群众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通过建立集体与村民之间多种形式的利益纽带,促使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三)拓宽村级集体收入渠道。综合推进农村“三变”、农村土地等改革试点,以市场为导向,围绕村特色产业,结合当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鼓励发展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农业产业格局;培育新的经济收入点,探索村集体闲置的固定资产用于公开拍卖、招商引资等方面,盘活存量资产,努力构建村有项目、村有企业的经济发展格局;探索实施土地流转扶持项目,创新土地流转方式,集中连片开发,建立种养基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整合涉农项目。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效特色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乡村基础设施等项目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共同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对村企合作开发兴建的农业产业化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列入规划,安排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二是强化要素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初加工等经营活动用水、用电,执行农业用水、用电价格。强化用地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等农村专项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发展。三是落实税收优惠。认真贯彻落实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涉农经济活动,以及从事非农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按规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四是创新金融支持。完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深入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探索推行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林水设施证抵押贷款,推广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抵押贷款业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担保费用按规定纳入财政补贴范围。支持保险机构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产业开发新的保险品种,防范化解生产经营风险。
诚挚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寄予的关心与支持!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此复函已经我委张平权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
(联系人:郎安云,联系电话:023-72257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