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生猪保护发展”工程的建议》(第109号)收悉。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您的建议与现行政策合拍,切合我区实际,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落实和实施。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畜牧业发展基本情况
畜牧业是我区农村经济的骨干产业之一。2020年全区出栏生猪60.41万头,牛1.67万头,羊10.67万只,家禽959.01万只;年末存栏生猪43.12万头,牛2.92万头,羊7.20万只,家禽578.06万只。生猪养殖一直是我区畜牧产业重中之重,更是我区畜牧产业扶贫的主打畜种,全年猪肉产量占全区肉产量65%以上。近两年来受非洲猪瘟和新冠病毒双重疫情影响,我区畜牧业也遭受了一定的打击和影响,但在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政策支持下我区畜牧业恢复发展较快。去年年底我区生猪生产基本恢复到了疫情前90%左右的水平。
二、主要开展的工作
(一)关于出台支持本区生猪产业发展可操作性强的土地、环保、信贷等具体政策,划定支持本区生猪生产大力发展区
近年来在国务院、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等中央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下,我市也制定了适合本市同时也适合本区的用地、环保、信贷等政策,同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应对非洲猪瘟带来的影响。
1. 关于“土地”方面的政策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促进转型征集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了《重庆市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性引导文件,促进生猪产业恢复和发展;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养殖用地的性质、申请及管理等,进一步放宽了一般耕地使用范围和永久基本农田使用范围。
2. 关于“环保”方面的政策
我区于2018年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划定了全区畜禽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并以《重庆市涪陵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涪陵府办发〔2018〕246号)印发全区执行。其中,划定的禁养区总面积为366.41 km2,占涪陵区幅员面积的12.45%;限养区总面积为793.70 km2,占涪陵区幅员面积的26.97%;其他区域均为适养区,面积为1782.65 km2,占涪陵区总面积的60.58%。调整方案切实本着优化畜牧业产业布局,改善环境质量,同时有利于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依法依规划定。
3. 关于“信贷”方面的政策
2019年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印发了《重庆市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对全市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贴息时间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2020年我区从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安排资金对全区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及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贴息时间从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今年,我区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全区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及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预计贴息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关于非洲猪瘟疫苗尽快研发、疫病防控技术及养殖技术推广的问题
1. 关于非洲猪瘟疫苗尽快研发投用问题
非洲猪瘟病毒是一类古老的病毒,早在1921年在非洲肯尼亚首次发现,至今有约100年的历史。非洲猪瘟传播途径多样,病毒分布广泛,目前全世界范围内尚无相关疫苗,目前国家级相关科研院所、高校正有序开展疫苗研究,经从农业农村部了解到,我国非洲猪瘟疫苗研究最新进展:目前已完成非洲猪瘟弱毒疫苗实验室创制、中间试制、生物安全环境释放试验及第一阶段临床试验,生物安全生产性试验和第二阶段临床试验顺利推进。因疫苗从研发、试验到上市流通,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和要求,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推进非洲猪瘟疫苗的研发工作。
2. 关于疫病防控和科学养殖问题
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印发了《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自今年5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分区防控。我区也依照中央、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委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毫不松懈开展防控工作。非洲猪瘟爆发以来,我区共制作宣传展板42块,宣传标语100余幅,LED频宣传253次;翻印非洲猪瘟宣传画册1500份,技术明白纸4000多份,张帖到每个规模养殖场和村便民服务中心;印制《告广大动物养殖经营屠宰场(户)书》6万份,《致全区广大生猪养殖从业人员公开信》2万份,发放张贴到每个场(户),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强化动物调运监管。开展技术培训26次,培训兽医人员400人次、养殖屠宰场(户)1560人次。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原区畜牧兽医局)成立了生猪养殖、家禽养殖、草食牲畜养殖等专家组,有针对性、有侧重点的指导全区养殖场选址、修建、养殖技术、疫病防控等方面工作。
3. 关于“生猪饲料全链条监管”的问题
饲料是生猪养猪最主要的投入品,也是我区监管的重点:一是强化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日常检查抽检和加大养殖场饲料使用环节监管检查,严厉打击违规添加违禁药物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兽药经营和使用监管。严格执行兽药经营许可制度,加强兽药经营市场日常巡查,规范兽药经营行为,重点检查兽药GSP落实情况和二维码追溯实施情况,禁止经营违禁药品、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劣兽药等行为;稳步推进二维码追溯体系建设。三是加强规模养殖场兽药使用日常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监督养殖场严格落实兽药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兽药使用记录,坚决禁止使用违禁药物,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四加强兽药质量和兽药残留抽检监测,近年来我区所有抽检批次经相关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三)关于养殖大户、企业牵头“代养”以及“生猪产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的问题
1. 关于“代养”的问题
生猪“代养”模式主要是通过整合企业的资金、技术、管理、销售实力以及农村的土地资源和劳动力,最终实现养猪产业的高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让农户成为家庭农场主。这种方式解决了养殖户流动资金不足、市场风险抵抗力有限的难题,给农村养殖户带来风险小、收益稳定的优势。目前,在我区主要有两种发展模式,一是有温氏、双胞胎、正邦、正大等大型农牧养殖公司在我区开展的“公司+农户”纯代养模式,累计约有4万头代养规模,二是有海林公司开展的相互投资入股分红合作模式,养殖户以基地和人工入股,公司以生物资产入股,共同承担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成本,盈亏共担。
2. 关于“生猪产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的问题
非洲猪瘟爆发以来,我区认真落实各项畜牧恢复发展扶持政策,有效推动规模养殖发展。一是印发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涪府办发〔2019〕139号),制定贯彻落实全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10项工作措施和新增产能目标任务分解。二是实施种猪引种和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扶持。2020年、2021年连续2年出台种猪引种和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补贴政策,实现新引进种猪6000余头,新建标准化规模养猪场22个,圈舍5万平方米,新增产能10万头,累计兑现财政资金800余万元,到位社会发展建设资金投入近9000万元。三是开展畜牧产业扶贫到户项目。近3年累计安排畜牧产业扶贫到户项目资金1102 万元,累计发放畜禽苗37万(只)。四是大力开展生猪保险,实现愿保尽保。近3年筹集生猪保险补贴资金约6000余万元。五是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投入。争取到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专项资金4000万元,完成106个规模养殖场的粪污设施配套完善建设和圈舍升级改造。六是辖区内高速公路8个出入口对仔猪及冷鲜肉运输执行“绿色通道政策”,实行免收车辆通行费。七是开展生猪抵押贷款试点。几年来农行涪陵分行和建行涪陵分行在上级行、区府和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开展了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并成功发放贷款1048万元,解决了两个养猪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融资难问题。同时,区内金融机构落实各类银行贷款1.7亿元,支持多个生猪企业(场)发展,解决养猪企业扩张发展急需资金问题。通过以上政策措施的落实,推动畜禽规模生产发展,目前全区有存栏20头生猪当量规模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户)1391个,其中 200个生猪当量以上的畜禽规模养殖场192个。在规模畜禽养殖场其中有年出栏5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154个,其中年出栏2000头以上大型规模养猪场有29个。目前全区有畜牧龙头企业9个,其中国家级2个,市级3个,区级4个。
三、加强生猪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一)加强非洲猪瘟防控
毫不松懈坚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对全区养殖场,尤其是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和排查,严格落实兽医人员包片责任制,确保巡查全覆盖、无死角,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二是加强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疫区生猪输入我区,同时加强生物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群防群控,提高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
(二)加强政策引领
争取产业发展资金,用于指导新建、改扩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积极引进龙头企业,采用“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商品猪寄养、代养模式,保障我区生猪产能供给,帮助农户发展生猪产业,助推乡村振兴。
(三)加快种猪保种选育
因受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影响,部分种猪场遭受不同程度影响,为了尽快恢复产能,首先提高供种能力,一是助推我区唯一一个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南方金山谷有限公司种猪扩群、扩繁,优先保障区内养猪户供种需求,促进保供增收;二是加快涪陵黑猪选育,为养殖户提供更多优质种猪和选择渠道;三是鼓励种猪场引进高代次种猪,提高我区生猪养殖整体水平。
此复函已经张平权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联系人:罗登,联系电话:023-85688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