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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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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台联侨联民族宗教界别小组:

您提出的《关于在涪陵城三校和七校教院校区之间建设地下人行通道的建议》(第55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委书面征求了区规资局、区教委、区交巡警支队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2017年底,为保障市民过街安全,我委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城区人行过街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并委托了设计单位开展城三校等多处人行过街设施方案论证。

2018年1月26日,区政府组织区规资局、城管局、教委、住建委、交巡警、运管处、城三校、城七校等相关单位对城三校等过街设施方案进行评审。经论证,一是由于城三校与城七校教院校区距涪陵饭店处人行横道线约100米,过街绕行距离较近,除个别家长带小孩横穿马路,其余绝大部分市民、学生均按交通规则过街。城三校、城七校校长均表示不宜在此修建天桥或地通,会采取分阶段放学,分流学生出行,对横穿马路学生进行通报等手段,加强学生引导教育,教育学生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二是兴华中路近年才完成改造,地下管线复杂,交通量大,地通建设施工难度大、工期较长,且会对交通造成较大影响;建设天桥对景观影响大,同时根据行人行走习惯,平面过街舒适度远高于天桥或地通。三是根据《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DBJ50-064-2007)要求,主干道人行过街设施设置间距宜为300~400米,该处距涪陵饭店人行横道线近,不宜增设人行过街设施。因此当时论证结果是暂不考虑在此处建设人行天桥和地通。

针对您提出保障通行安全问题,区教委将要求学校错时上下学,减少同时段学生人流量,同时加强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横穿公路,行走斑马线,提醒家长遵守交通规则,重视交通安全。交巡警支队已在两个学校两端,涪陵饭店路口和老区政府路口均有红绿灯控制车流和人流,在道路中间设置中央隔离护栏,避免横穿。同时家长可就近停车,黎明路转盘方向开车送孩子到城三校的家长,可以选择在老区政府大门口处让孩子下车从涪州饭店红绿灯处过马路;高笋塘、体育南路方向开车送孩子到七校教院校区的家长,可以选择在涪陵饭店附近让孩子下车从涪陵饭店红绿灯处过马路。由西往东方向走城三校大门口方向的车辆可以在涪陵饭店路口红绿灯处掉头。所以,交巡警支队认为暂无必要在两校大门的中间地带设立人行横道线,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期以信号灯控制车流和人流。同时我委将继续开展该处人行过街设施的前期论证,如确有必要,将根据财力状况和过街需求,择机实施。

此复函已经我委张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寄给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和我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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