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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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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商联:

贵单位在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企业合理行政执法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按照区政府安排,由区司法局牵头,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对有关情况进行梳理,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沟通衔接”的建议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区内各执法主体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与企业沟通衔接。一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各执法主体探索柔性执法,有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采取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区城市管理局结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721”工作法,创新开展“马路办公”、探索组建女子执法中队、规范设置临时摊区、大力推动说理式执法,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区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分类监管和容错监管,严厉打击主观故意的、污染长江流域的、屡犯不改的环境违法行为,对非主观故意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整改到位的,按自由裁量权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二是设立涉企纠纷调解委员会,高效化解企业经济领域纠纷。今年6月,涪陵新城区、马鞍街道、区司法局共同设立涪陵区涉企纠纷调解委员会,专业调解企业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企业与生产经营关联方之间以及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人员之间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落实涉企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企业平等竞争、蓬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深入推行企业服务专员制度,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入推广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在园区全面实施、乡镇(街道)普遍推行,建立300人以上的企业服务专员队伍,实现企业服务专员“一对一”精准对接,做到“企业有呼、我有所应,企业有需、我有所为”;建立多领域、跨部门的法治营商后援团平台和队伍,为企业服务专员服务企业提供后台支持,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六位统筹(政务服务、政策支持、执法监管、法律服务、纠纷化解、权益维护)、分类协调推进的法治保障服务。

二、关于“强化企业培训”的建议

坚持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各级各部门广泛落实,法治文化蓬勃发展,企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将民营企业纳入普法重点对象,分层分类开展多样化法治宣传培训。区检察院创新对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手段,选择几个重点民营企业设立“莎姐”普法工作室,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区法院立足审判实践,充分发挥案件资源优势,密切关注民营企业纠纷案件中存在的具有类案代表性的法律风险点,将其收集整理后定期发布;区公安局明确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3家重点企业,牵头警种和派出所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家民营企业,常态化开展联系服务和法治宣传工作;区工商联举办“送法进民企”活动,并发放《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民)事案例讲座》光盘;区司法局组建了一支律师法律服务团,深入企业开展“助企抗疫·司法同行”活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治体检”,有效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三、关于“加强技术指导”的建议

不断加大对企业的帮扶指导,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市场和良好的营商环境。如区生态环境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为契机,深入企业一线进行环保体检,组织专家对重点问题企业开展专项排查,帮助企业解决重点突出环保问题,多渠道多路径解答企业疑问,帮助企业树立守法意识,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区经信委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技改服务,2020年完成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改项目备案38个,新增华峰氨纶、华通电脑、道道全3个市级智能工厂,新增万凯新材料等10个市级数字化车间,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行政执法合法性和合理性的有机统一原则,协助指导区内各执法主体做好包容审慎监管工作,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统筹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地。

此复函已经我局刘原椿局长审签。如对以上答复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马小迪,联系电话:7286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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