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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 关于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0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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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小倩、刘树林委员:

你们好!

你们在政协区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宣传“进校园”工作的建议》(第208号)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区普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相关科室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专业的法治教育队伍”的建议

长期以来,全区各中小学校都聘请了兼职法治副校长,截至2020年11月共有146名,配备率100%。为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精神,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力量,2021年1月,按照市教委等6部门《关于规范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市三中法院、市检察院三分院、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部门遴选一批政治素质好、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了解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和成长规律、热心法治教育工作的政法干部担任兼职法治副校长。2021年7月9日,兼职法治副校长在涪陵九中参加全市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培训视频会,我区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取得实效,被市教委情况通报点名表扬。通过此次培训,有效提升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水平。从今年起,区普法办、区教委将建立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档案,保障他们定期到学校开展相关工作,每年为兼职法治副校长作一次工作鉴定,并反馈其所在单位。

同时,充分发挥律师协会、区关工委法制教育团的专业优势,邀请律师、“五老”人员加入普法宣讲团,不定期到学校给广大师生上法治课。2021年6月4日,区关工委组织召开“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骨干培训会议,为基层青少年普法骨干如何开展好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好法治课提供了示范教学。

二、关于“丰富法治教育内容”的建议

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道德与法治》教材的内容,安排不同的法治教育内容:小学以初步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启蒙教育为主,使学生具备初步的法律观念和权利观念,掌握初步的自我保护方法;中学以学习宪法和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刑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为重点,提高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高等院校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学生主体法律意识,引导大学生尊敬和崇尚法律,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涪陵十八中、清溪镇中心校、区机关幼儿园等举办“法入人心·典亮生活”主题宣讲,主讲人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推动民法典走到师生身边、走进师生心里。结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区司法局组织律师普法宣讲团到学校给同学们上以“法照校园·护航青春”为主题的法治课,通过列举近年来发生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可能涉及的捏造或散布谣言、携带管制刀具、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知识。其他有关部门也针对防性侵、校园欺凌等方面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如区检察院、区妇联联合开展“守护花季·相伴成长”防性侵主题教育活动,深入焦石中心小学校、卷洞九年制学校和复兴小学举办防性侵“莎姐”课堂,为后山地区的儿童普及防性侵知识,保障儿童安全度过美好童年。区公安局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暨服务学校29条活动,把普法和查处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有机结合。

下一步,区教委、区文明办、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将持续深化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进学校,征订、制作一批适用青少年学生教育教学的微课程、微视频及配套课件、教案等,编写青少年法治学习教育课外读物、口袋书。

三、关于“创新法治教育形式”的建议

学校将法治教育融入教学活动各个环节,通过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法治征文、法治书画展、法治辩论赛、收看法治电视节目、“‘12·4’国家宪法日暨十八岁成人礼”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有效提升青少年学生互动参与度。

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提档升级位于涪陵监狱的重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位于涪陵教育矫治所的重庆市禁毒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防护堤”作用。不定期组织青少年学生到基地参观学习,运用声、光、电等高科技,通过观看图文资料和视频、民警讲解、聆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激发内心思想斗争,使其受到深刻的法治警示教育,从而增强法治意识。2020年12月28日,新建的位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的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正式启用,设置有法律基础、案例再现、自护教育、互动答题等多个展厅,引入VR情景模拟、互动屏幕等作为宣传载体,增强了青少年学法的趣味性,为青少年学法带来交互式和沉浸式体验。2021年7月2日,区消防救援支队创新形式开展“小小英雄”儿童消防安全体验营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1200余人在宝龙广场现场参与,“重庆消防”微博、“一直播”账号同步全程直播。通过消防技能展示、有奖问答、体验智能宣传消防车等环节,有效提升现场和收看直播的家长和小朋友防范火灾、火场逃生自救的能力。

为建好用好法治教育基地,扩大覆盖面、提升实效性、增强影响力,区普法办积极协调区教委、区检察院、团区委、区禁毒办,主动联系涪陵监狱、涪陵教育矫治所,按照就近便利原则,有计划地组织适龄青少年学生前往基地参观学习,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巩固和深化法治教育效果。

四、关于“将法治宣传‘进校园’工作常态化”的建议

青少年普法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七五”“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的通知》等都明确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严格落实法治教育课时。在今后的普法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把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之一,纳入全区普法工作统筹安排,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全区国家机关普法进校园统筹协调机制,以春秋两季校园普法宣传为载体整合各类青少年普法活动,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此复函已经刘原椿局长审签。如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你们填写在回执单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区普法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  

2021年7月26日    

   (联系人:姚永波,联系电话:7286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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