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涪陵区委会、区政协资环委:
你们在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船舶生活污水处置及监管的建议》(第82号)收悉。感谢你们对全区交通工作的关注、关心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船舶生活污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通过近几年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各部门共同配合,涪陵区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体系已建成,实现了船舶生活污水“零排放全接收”。
(一)职能职责
为强力高效推进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涪陵区政府制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0〕36号)(下称《实施方案》),成立了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涪陵海事处、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重庆船级社涪陵分社、重庆船检中心涪陵检验处、有关乡镇街道、园区等单位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
区交通局及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主要职责处理专项工作组日常事务,完成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设施建设,督促港口码头接收污染物,做到应收尽收。
(二)全面开展船舶污染物防治,完善接收处置体系。
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配合下完成了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各项任务。全区29座生产经营性码头均取得了环保验收手续,全部配置了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接收设施,已实现污染物接收转运全覆盖。
辖区400总吨以上341艘船舶已全部完成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及排污达标情况整改;完成11艘400总吨以下船舶全面整改,其中6艘客渡船已封堵卫生间,5艘拖轮全部安装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泽胜洗舱基地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建成投入运行。泽胜洗舱基地扩建后可实现年洗舱500艘次。
2019年,城管局建成清漂码头,开展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及转岸处置工作;共有4艘转运船开展船舶垃圾和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工作。
2021年,我局持续推进港口固定接收船舶污染物设施建设,共计完成16座码头船舶污染物固定接收设施建设,共有10座码头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和园区管网,其余码头建设岸上储存设施,船舶生活污水可不再通过转运船转运,直接转岸处置。同年,涪陵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建成投入运行,有效解决了长江上游重庆段船舶靠泊、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等污染物的接收、转运。
(三)强化船舶生活污水防治监管,杜绝船舶违排现象。
自2020年来,各部门强化联合监管,地方水域共查处船舶违反环保规定案件9件,处罚金额4.6万元。
全区所有港口码头和船舶完成了“船e行”和船舶防污协同平台注册使用。我局加强对“船e行”和船舶防污协同平台的运行管理,每月动态调度船舶污染物的交付情况并报市交通局,督促船舶和港口企业落实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
2021年,涪陵区共计接收固体废弃物125.75吨,同比2020年略有下降;生活污水11050.07立方米,同比增加177%;接收含油污水78.41立方米,同比增加123.3%;洗舱废水39115.4立方米。
(四)高标准执行免费接收,助力船舶生活污水防治。
按照国家四部委规定,只明确对船舶垃圾免费接收,而目前我区各生产经营性码头除免费接收船舶垃圾外,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也是免费接收。污染物转运公司为港口码头转运船舶生活污水时,按150元/m3收取转运费,不收取处置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发挥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整治工作小组联席机制作用,今明两年内全部完成余下生产经营性码头应改尽改船舶污染物固定接收设施改造任务,高标准推动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工作。
二是强化“船E行”及“重庆市船舶污染物协同治理信息系统”运行监管,加强船舶污染物移交动态监管,加大偷排、虚交的打击力度,持续巩固“零排放成果”。
三是加强部门之间联动,强化执法监管工作。交通、环保、市政、海事、港航等职能部门将结合河长办印发的涪陵区“三排”、“三率”行动,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港口码头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处置排放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并设立船舶污染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严厉打击直排偷排环境违法行为,真正实现涪陵辖区水域生态环境齐抓共管,共同维护蓝天碧水,建设美丽中国。
此复函已经陈松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分别寄给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和我局,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推动涪陵经济社会更加快速的发展。也恳请你们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局的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
2022年5月25日
(联系人:杨小兵,联系电话:023-7280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