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医联体建设的建议》(第213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注,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经与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专项资金保障
区财政已同意每年预算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医联体发展。
二、关于制定激励机制和绩效评估方案
市卫生健康委已制定了详细的《重庆市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评估方案》和《重庆市医联体综合绩效评估评分标准》,我区每年底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医联体综合绩效评估工作。建立绩效评估结果沟通反馈制度,及时对医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评估结果优秀的予以适当奖励,存在突出问题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三、关于医保资金的合理统筹。
我区正在符合全市统一的总额预算管理规定的条件下,积极探索建立医共体内医保资金实行“总额预算、结余调剂、合理超支分担”使用机制,通过进一步完善总额分配方案,实现医共体成员单位之间统筹调剂使用医保总额资金。
为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制度,整合区域医疗资源,实现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基层医疗机构不能开展的诊疗项目,可以到医联体内的指定上级医疗机构开展外检外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在基层医院进行医保报销。
四、关于药品目录一体化
我区印发了《涪陵区医共体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工作方案》,目前选择了高血压等10种慢性病进行上下级用药衔接工作,统一清单共遴选102个品种111个品规,实现基层使用的慢性病药品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保持一致。
我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是全国统一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的限制使用条件是国家医保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分级诊疗原则以及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的原则而制定的。区医保局将认真收集基层医院反映较多的医保限制报销药品,积极向市医保局反映,建议国家医保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充分考虑当前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支付的前提下兼顾基层医院医保报销,适当调整药品限制报销条件
五、关于选派人才到基层服务
我区完善了执业医师在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流程。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需要,结合医共体、医联体和基层重点专科建设等因素,安排执业医师到相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加强监管,服务时间的确定实行“双管双记”,即接收单位考勤和区卫生健康委企业微信打卡(现场定位+人脸识别确定)同时记录。真正做到优质资源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此复函已经党委书记、主任章和平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你们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3日
(联系人:陈睿,联系电话: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