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入园体检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
我委历来高度重视0—6岁儿童健康工作,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印发《涪陵区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规范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预防控制在园儿童传染病发生,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为提高入园、在园儿童健康检查质量,我委确定检查机构29个,包括27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涪陵中心医院、区妇幼保健院。要求区妇幼保健院定期对儿童健康检查机构进行指导和开展技术人员培训。去年检查机构共对28124名儿童进行入园、在园健康检查,发现疑似传染病儿童114人,对症治疗的同时给予暂缓入园等处置,避免园内传染病暴发流行,维护了园内广大师生健康权益。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入园儿童健康检查机构责任意识,提升专业人员水平。我委在上月组织开展了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专项督导,全区29个入园儿童健康检查定点服务机构都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查能力,发现个别检查机构标准掌握不透彻,一些检查项目记录不统一,全区检查服务标准化、同质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委除督促相关检查机构限期整改外,针对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检查机构技术人员培训,强化检查人员责任意识,提升全区儿童健康检查标准化、同质化水平,将儿童健康检查机构纳入定期妇幼健康服务重点督导内容。
(二)关于入园儿童健康检查内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对入园儿童健康检查内容作了统一的规定,不能违反规定擅自改变检查内容。主要检查: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量身长(高)、体重,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等。检查目的:发现疑似传染病并及时处置,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儿童和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提示托幼机构要请注意进行登记管理,特别是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要进行专案管理。关于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近年来我区新生儿发病率约0.8%,多数在婴幼儿期可自愈,少数严重的须手术治疗。在入园检查时是既往病史的问诊内容,目前检查机构不宜用专用设备对没有明显症状的儿童进行先心病检查和确诊。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规定检查内容里没有心理健康项目,对没有明显心理症状异常的儿童,检查机构暂不宜进行心理健康检查。
(三)关于检查机构共享儿童健康档案。27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实施机构,0—6岁儿童免费享受13次健康检查服务,形成该儿童终身健康档案。我委一直在推进健康档案的共享共用。目前29个定点健康检查机构,除涪陵中心医院外,其他医院均能查询、共享儿童健康档案。下一步,我委将加速推进信息化建设,力争今年实现全区儿童健康检查机构共享共用儿童健康档案,更好地为儿童健康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党委书记、主任章和平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联系人:黄智坚,联系电话:1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