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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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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界别小组: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为此,区发展改革委与你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进行了调研工作。经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物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新建小区住宅方面:20191月,区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197号),文件明确要求“新建居民区配建的停车库必须100%建设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老旧小区住宅方面:我区从2010年开始每年都在实施的老旧小区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将极大缓解因供电容量不足导致增设个人自用充电桩条件受限的问题。

公共停车场方面:按照《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DBJ50-218-2020)要求,新建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一次性配建比例不小于8%,具备安装条件的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配建比例不小于20%

区政府有关部门已按上述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全区累计建成投运充电桩约230个,其中公交专用桩138个,公共充电站11个(建成充电桩92个,直流快充桩63个、交流慢充桩29个)。新建楼盘配建充电桩基本符合需求,目前基本未对外运营。由于涪陵区电动汽车保有量少,运营商运营充电桩利用率不到20%,全部处于亏损状态。以国网重庆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在江南停车场为例,一个月营业额约为20万左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投资建设积极性。

二、关于投资、运营模式问题

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方面:投资主体较多元化,包括:国网电力公司、国宏新能源公司、渝运集团、涪运集团等,并引入特来电行业标杆企业来涪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方面,按照“谁所有、谁服务”的原则,由充电基础设施所有者提供服务保障。目前,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基本实现智能充电、智慧支付。据调研了解,公共充电桩为商业电价约0.84/度,用户充电费用约1/度。

家用充电设施方面:自购新能源车车主可通过“网上国网”APP在线上传购车协议、行驶证、车位产权证等手续,预约申报家用充电桩设施安装,充电电费约0.54/度。

三、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

《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建设、验收、运营管理等标准规范和要求。具体如下: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严格执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2013)、《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建设技术规范》(DBJ50/T2382016)等相关标准的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

充电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前,所有权人应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2013)、《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建设技术规范》(DBJ50/T2382016)等相关标准,开展竣工验收,重点验收产品质量、施工质量、电气安全、计量系统、电能质量、消防安全、防雷设施安全等。其中,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的验收可由用户或其委托的电动汽车企业、施工单位会同小区物业完成。

专用、公用充电基础设施的运营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行管理规范》(NB/T330192015)等法规和标准,建立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故障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目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受技术、安全等因素影响,整体推进进度有放缓,后续,我委会按照职责进一步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

此复函已由易先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5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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