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摊贩治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建议》(第354号)提案收悉。经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局对校园周边违规经营摊贩问题的处置情况
近年来,我局持续关注校园周边市容秩序,严格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不断加大对校园周边违规经营摊贩的整治力度,保障校园周边市容干净整洁有序。
(一)态度明确,履职担责。根据职能职责,我局持续在春秋季开学、中高考期间、各类专项考试举办等关键节点强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和专项维护行动,持续对早中晚三班上下学时段,开展值守护学工作,值守覆盖主次干道内的幼儿园、小学、中学校区20余个。2021年以来,我局发文督导解决校园周边问题7次,全年出动人员2.1万余人次,出动车辆5200余次,整治校园周边摊贩问题12000余处,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执法行动40余次。整体来看,城区各校园周边摊贩占道经营现象已得到基本控制。
(二)有序推进,多措并举。我局高度重视校园周边市容秩序维护,在开展常规巡查值守的同时,我局积极通过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和“72890110”“72805110”两条城市管理投诉热线强化对校园周边问题的投诉处置,2021年受理并处置相关投诉110余件,并在涪陵区智慧城管执法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后强化处置联动,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日常监管和问题处置效率。
二、仍存在“游摊散贩”的原因
我局不断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管理,致力保证良好市容秩序,但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的“游摊散贩”仍然屡禁不绝、屡教不改、屡查不止,不‘躲猫猫’、不‘害怕怕’、非‘背兜兜’,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利益驱使,制止困难。违法占道经营摊贩并非不躲不怕,而是庞大的学生消费需求带来的收益大于所承受的风险,适用法律法规范围内的劝导和罚款均无法阻止其反复占道售卖。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责令其改正,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暂扣占道经营物品。但在实际中摊贩会极力逃避处罚,在对其依法暂扣物品和经营工具时各种不配合,与执法人员进行抓扯,甚至进行攻击,处罚执行的难度大。同时,涪五中、十六中、十八中、城七小等部分学校周边门店较少,为追求利益,摊贩均冒险进行违规占道经营。此外,一些摊贩为残疾人、老年人和下岗人员等特殊群体,更多时候只能进行文明劝导。
(二)职能交叉,存在漏洞。现在摊贩‘背兜兜’现象已逐渐减少,基本已离开人行道,不仅产业一条龙,装备也有了新升级,餐车、三轮车和私家车齐上阵,停放于机动车道。我局对机动车道违规停放车辆无相关执法权,且一旦介入,由于其机动性强,城区车辆和行人较多,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
(三)学校分布广,管理人员不足。学校基本散落在城区的各处,不仅分布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也有一些,我局的职能主要针对主次干道上的市容秩序管理,同时现有的管理人员不仅只负责校园周边,还需要全辖区各处巡查和处置交办的投诉案件;加之中小学开展延时服务后,每天下午放学时间从4点持续到6点,和上下班高峰重叠,使得值守管理难度大大增加。
三、下一步巩固措施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推进“721”工作法,以“大城三管”为抓手,带动更多力量加入到维护校园周边市容秩序的工作中来,进一步提升对校园周边的管理能力。
(一)服务为主,引摊入市
我局将在现有引导摊贩进入市场的基础上,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委和相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进行探讨,合理解决校园周边商业发展的问题,进一步让校园周边商业良性发展,实现规范经营。同时,对现有的临时规范摊区划分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对城市部分区域是否有新增需求进行研讨,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进一步解决摊贩生活就业问题。
(二)细管智管,聚力严守
我局执法支队将持续加强巡查力度。一是严格按照“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的工作原则,同街道网格人员一道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的定人、定点值守,进一步优化昼夜两班交接秩序,确保校园周边管理衔接有序。二是结合涪陵区智慧城管执法管理系统,高效监管校园周边市容问题,灵活调度管理人员进行处置,更大限度弥补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高效运用投诉处置热线平台,接受市民监督,强化城市管理宣传、普法工作,加强同巴渝都市报、涪风论坛等行业媒体合作,及时对城市管理新政策、新情况进行报道,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形成城市管理工作更大合力,聚集社会力量把校园周边管好。
(三)以法为盾,执法必严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区级部门及相关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突出校园周边乱象治理成效,规范市容秩序。在日常严格执法外,继续以中高考期间市容秩序为标准开展定期专项整治行动,严控校园周边摊贩违法经营行为,形成城管执法的威慑力,形成校园周边良好市容秩序常态化的有效成果。
感谢您长期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重视,同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并为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
此复函已经简波局长签发,对办理情况是否满意,请您将意见填写在回执上,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
(联系人:刘汶武;联系电话:023-7237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