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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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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义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发展涪陵中高海拔区农业产业的建议》(第115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涪陵区农业农村发展的关注、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与沿江、坪上等地区相比较,受地域、种植模式及缺乏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等因素制约,我区中高海拔地区农业产业发展仍存在质量效益不高、农民增收持续性增收压力大和支撑力不强等问题。

一、关于“加强引导与扶持”

自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启动以来,我委充分利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加大对区内中高海拔地区农业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2021和2022年分别安排衔接资金1644万元、1543万元用于同乐、武陵山等中高海拔地区农业产业发展,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中高海拔地区农业产业发展当中存在的生产短板。同时,按照《涪陵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部署,我委将因地制宜,引导中高海拔地区发展适宜的鲜食糯玉米、茶叶、胭脂萝卜及林下种养殖等产业。对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设立专门的中高海拔区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下一步,我们将与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会商,为中高海拔地区农业产业发展争取更多扶持。

二、关于“强化技术攻关与集成”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引导和支持科研院校与农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充分发挥科研院校在品种选育、技术研发,农业企业在科研成果推广应用中的骨干作用。支持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农业节水、疫病防控、防灾减灾等领域科技创新。二是夯实基层农技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每年选派科技特派员100名以上,开展推广服务。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以耕、种、防、收等多个环节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机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农业生产性服务。

三、关于“强化以企业为主体”

农业企业是联结市场与农户之间的桥梁,对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委开展了全区涉农企业等经营主体摸底调查,发现中高海拔地区涉农企业等经营主体数量较少,也是制约当地农业产业发展的因素之一。对此,我委已将涉农企业培育,尤其是龙头企业的培育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中高海拔部分乡镇龙头企业零的突破,最终实现中高海拔区域各乡镇至少有1-2家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同时,我们也将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积极引入规模较大的农业企业,辐射带动中高海拔区域农业产业发展。

四、关于“强化多产融合发展”

我区中高海拔地区高山生态资源丰富,是发展高山生态避暑旅游的“主战场”,大木乡、武陵山乡已被评为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镇,为今后发展高山生态避暑游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接下来,我们将按照全区统一部署,依托武陵山脉资源禀赋,以大木乡、武陵山乡为中心,将中高海拔地区打造成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带,大力发展“高山避暑经济”、“乡村民宿经济”、“后备箱经济”,走农旅融合路子,提高产业价值与效益,增强产业综合带动力及辐射能力。

此复函已经我委代富荣主任审签,再次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        

(联系人:王康逸,联系电话:023-722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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