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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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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舸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对农村撂荒土地实行精准识别分类处置》(第112号建议)收悉,建议准确指出撂荒土地问题带来的危害和解决的重要性,精准且全面分析了土地撂荒形成的原因,并且给出多条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认真研究了建议内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撂荒地核查和复耕复种工作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实际撂荒耕地排查,力求做到精准识别

2020年以来,相继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撂荒开发和现状调查的函》(涪农委函〔2020〕238号)、《关于印发涪陵区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涪农委发〔2021〕12号)、《涪陵区加强耕地撂荒排查整治利用工作方案》(涪农委函〔2022〕55号)等文件,每年开展全区实际撂荒耕地情况摸排,并建立撂荒地台账。将撂荒地按类型分为水田撂荒和旱地撂荒,按撂荒时间分为1年即以下季节性撂荒、1—2年短时间撂荒和2年以上实质性撂荒,按撂荒原因分为无劳动力、土壤贫瘠、设施条件差、地质灾害、流转后弃耕等造成的撂荒。

2022年全市为更加准确地摸清撂荒地底数,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在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对全市的疑似撂荒地进行了分类汇总与统计分析,分级分类汇总了疑似撂荒地类型、图斑个数,并以区县为单位建立疑似撂荒地数据汇总表,包括撂荒图斑个数、分村社的统计情况。目前涪陵区已完成市上下达的6千多个疑似撂荒的图斑的核查,并将进一步完善撂荒地台账建设,包括撂荒地具体位置、撂荒原因、撂荒现状、复耕复种条件和计划等等信息,为下一步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打下坚实基础。

二、分类指导,多措并举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

   (一)针对不同撂荒原因,提出不同指导意见。一是提醒督促复耕复种。对土地撂荒1年以上的,由乡镇街道发放复耕复种提醒通知书,督促农户复耕复种。二是委托代耕代种。对外出和无力耕种的农户则要求农户或农户委托组干部落实在家能耕种农户代耕代种。三是协议托管复耕复种。对缺乏劳动力的,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协商一致并完善协议办理近期无偿托管手续;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代耕代种或流转给业主经营或其它方式经营;待发挥效益后,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协商确定利润分配比例。四是恢复业主流转土地种植。针对耕地流转后业主弃耕的,及时组织弃耕业主复种;确不愿意耕种的,依法依规解除土地流转合同,将承包经营权归还农户,或由农户自己耕种,或流转给业主经营;或农户无偿或有偿托管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多方式经营,有偿托管的则应协商确定分成比例。五是调整种植结构复耕复种。针对缺乏带动产业的,组织引导农户、业主发展优质稻、糯玉米、菜用和加工薯类等特色粮油品种和蔬菜。六是动员农户将撂荒地向合作社、农业企业入股,获取保底收入和盈余分红。七是引入业主流转相对集中成片撂荒地复耕复种。

   (二)规范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一是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引导指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依法签订流转合同,将撂荒耕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二是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及早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强化约束监督。三是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三)政策扶持,调动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业主种粮积极性。一是强化政策落实。重点是及时兑现各类种粮补贴和开展水稻、玉米、马铃薯完全成本保险试点。二是创设激励政策。积极争取支持撂荒耕地种粮政策措施,给予项目支持,对成片流转撂荒地复耕复种的,对耕作条件较差但有改造潜力、适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的,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项目。

   (四)加大投入,改善撂荒耕地设施条件。一是改善耕作条件。把具备条件的撂荒耕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二是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加强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土壤改良、有机肥施用等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推广应用,支持农民对撂荒耕地开展地力培肥,逐步恢复撂荒耕地地力和产出水平。三是强化农机装备支撑。加大水稻机插等薄弱环节和丘陵山区农机具推广和申报购置补贴力度。

   (五)动态管理,持续构建长效监测机制。一是开展春秋季撂荒耕地变化情况监测,及时掌握撂荒地动态变化情况。二是建设撂荒耕地监测管理系统。配合完成全市撂荒耕地信息化支撑系统。三要开展常态化监测管理。每年对撂荒耕地情况开展春、秋两季全程跟踪、动态监测、及时通报,建立常抓长管、实抓严管的长效机制。

此复函已经我委主任代富荣审签,如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我委。敬请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农业工作,积极为农业发展提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        

(联系人:刘广银,联系电话:151****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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