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的建议》(第19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8所,设置职业技能培训工种43个(其中新职业13个),专职教师260余人,兼职教师190余名,建立党支部1 个;主要承担政府部门短期培训项目和社会自主招生培训;培训对象主要面向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各类重点群体以及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从业人员。
二、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政策法规的宣贯与考核相结合
回复:一是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级管理暂行条例》、《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对民办培训学校日常督导管理职责。每年定期组织职建科、监察支队、仲裁院、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等相关科室人员及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开展调研服务,同时对民办培训学校的内部管理、教师资质、招生、教学活动、学生登记注册、广告备案、收(退)费、财务审计结果等情况进行年检评估,对检查中存在违反相关办学规定的学校处以警告、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办学资格,并将年检情况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会上作出通报。二是按照市局、行业相关文件精神,鼓励民办培训学校教师积极参与相关专业(工种)特别是紧缺项目的师资培训;鼓励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聘请企业、事业单位或科研单位有专业经验的人员做兼职教师;加强“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动员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走进企业,针对企业用工需求与企业合作办学,多管齐下,有效的充盈了民办学校师资队伍,提高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水平。
三、紧密结合涪陵社会经济发展和就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
回复:一是引导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谋划办学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方法,紧密结合2022年全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性计划、重点产业、33条产业链和特色产业的需求,围绕乡村振兴,以“立足涪陵,服务渝东南,辐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为目标,在现有政策范围内,大力鼓励职业培训学校结合地方特色,加大教学改革,深入开展校企合作,为培养高素质实用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提供有效的平台支撑。二是引导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树立“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理念,结合自身办学实际开设特色专业,将办学经费切实投入到办学中,通过提高培训质量、就业率、学员满意度来提高市场竞争力,严禁招生宣传打价格战的不正当竞争,从而促进我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有序健康发展。
四、优化培训资源分配,适当调整培训补贴,助力培训学校做大做强
回复:一是我局严格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10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预下2022年全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47号)文件要求,按照择优遴选、严控数量的原则,对2022年纳入补贴性职业培训的机构做出了数量控制。二是确保优质培训机构(2021年度办学评估为优秀、示范、品牌单位)培训占比达全区计划总量的11%以上,同时结合202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调研情况对2022年度培训指标任务进行合理分配,达到培训计划向品牌和优秀培训机构倾斜的目的。
五、统筹培训资源,科学规划全区职业培训发展方向
回复:一是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期间,区政府设立了职业技能提升领导小组,由区人力社保局具体负责全区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但由于各部门在培训工作中的工作要求和经费渠道不一致,区人力社保局在构建统筹机制方面还有一些难度,还需加大力度。二是培训补贴标准按照市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即:参加《目录》中职业(工种)培训的,按照培训成本的100%给予补贴,特色工种按130元/人.天、新职业(工种)按15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补贴,《目录》外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第三至第六大类的技能类职业(工种),执行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5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给予补贴;学时方面,目前是按照130元/人、生产制造培训150元/人.天折算确定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殷志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