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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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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余大庆、沈进娟、李薇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第12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做好规划编制,稳步推进

我委根据各乡镇发展定位、比较优势和耕地资源条件,经反复征求各乡镇和村社意见,充分借鉴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规划已有成果,编制了涪陵区2019-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内容和要求。主要包括13个乡镇街道,分别为:江北街道、荔枝街道、百胜镇、蔺市镇、珍溪镇、罗云乡、焦石镇、马武镇、同乐乡、石沱镇、增福乡、大顺乡、龙潭镇,共涉及60个行政村。建设潜力总面积为19.01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面积为1.38万亩。包括实施土地平整、灌溉和排水疏浚沟渠、高效节水灌溉、田间道路、农田林网工程等。通过规划实施,全区将以 4 个重点万亩示范项目为引领,“十四五”期间实施高标准农田的 13 个乡镇街道为基础,建成一批集中连片、高产稳产的商品粮基地,为保障全区口粮基本自给发挥重要作用,并为其他乡镇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特色效益农业拓宽土地利用空间。对促进农业增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二、加强部门协调,多方协作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委将加强与本级财政、规资、水利、电力等部门衔接沟通,形成共识和整体合力,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上,优化选址方案,保障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以及其他工程建设质量均达到设计要求,

三、认真调查,深入设计

我委严格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区委 区政府要求,设计单位做到实地调研,积极与乡镇领导,村干部,村民沟通协调,做出更符合实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设计,并将专家评审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方案提交到市农业农村委批复,在建设过程中,也会根据实际遇到的地质变化、施工难度和村民要求等,需要做变更设计的,按程序要求合理变动,因地制宜的建好各项基础设施,努力建成“宜机化、水利化、园田化、生态化、规模化、智能化、标准化”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四、增加投入,提高质量

据实地调研,综合我市旱地、水田比例(6∶4),之前由于资金投入少,建设标准低,配套设施不足,建设内容主要以沟渠、路为主,出现了所谓核心区、辐射区。自2019年以来,统筹协调国土、水利等项目资金,逐步加大投入提高到现在的4240元/亩,以“改大、改水、改路、改土”及全程机械化为主要建设内容,坚持“以产定建,以建促用”的思路,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首先引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公司等多种农业经营主体,从项目立项、设计阶段开始介入,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由于投入的增加,有效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水平,提高农业机械化率和农业装备水平,降低种植成本,增强农田抗灾能力,真正实现“宜机宜耕、能排能灌、高产稳产、旱涝保收”。

五、重视管护,长效利用

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分在建、七分在管”,为确保项目长久持续发挥效益,要坚持建管并重,从源头健全管护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实现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全域化、常态化、长效化。区农业农村委印发了《涪陵区高标准农田管护办法》,监督项目区管护责任落实等工作。以考核为指挥棒,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纳入对全区各乡镇街道的目标考核中,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落实管护主体,有效的构建了管护责任机制。

建立了由本级履行支出责任的管护制度,每年专门预算了本级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对已竣工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及时签订管护责任书签订,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明确管护标准,保障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监管运行。

六、探索高标准农田经营模式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引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粮油种植大户、重点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利用,坚持“投、建、用、管、还”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大力发展稻渔、稻虾,推行稻油、稻菜轮作模式,坚持以用定建、以建促改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

此复函已经代富荣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你们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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