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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40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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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田杰、洪业应、白妤、余世洲、戴小倩、丁世敏、朱明洪、刘义华、范春莉、郑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江南城区部分路段交通设施的建议》(提案第240号)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涪陵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建议很好,区公安局党委非常重视,专题进行了研究,并责成交巡警支队牵头。经与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广场路建涪宾馆路口设置三个方向红绿灯的建议

“高笋塘路-易家坝-广场路”作为涪陵江南城区南北方向的主通道,是沿线商业、医院等重要的集疏需求道路,交通流量大。易家坝广场路中心医院处路口交通状况复杂,一直是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的重点区域。近年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涪陵中心医院等沿线重点企事业单位,群策群力提出了多种交通优化和整治建议。2017年,依托涪陵中心医院改扩建契机,拟论证设置“环岛+十字路口”的道路交通信号灯管控方式,但由于区域周边路网、广场路南北主通道承载不足和交叉口异型信号灯安装视野视距不利等原因未能实施。因此,2018年至今正实施“环岛+分离”的方式,优化涪陵中心医院和石嘴街“右进右出”交通流。

但随着涪陵城市交通机动化出行的增加,“高笋塘路-易家坝-广场路”江南城区南北方向的主通道交通压力增加,在易家坝广场路中心医院处路口交通拥堵现象仍较突出。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多次组织人员现场实地勘查和论证,并按照“微改造提优化”原则,结合各方意见和需求,已完成对易家坝广场路中心医院处路口的交通渠化。下一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继续按照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关于交通组织优化设计及咨询服务申报”工作要求,将该区域以“可以是1个大型复杂路口,也可以是1条道路,或一个交通关联系较强的小型片区,如某商圈周边、医院周边、学校周边”的条件,上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积极争取指导支持,继续优化该区域实际的交通组织方案。

二、关于取消望州公园西路、乌宝路中间隔离花台及隔离带的建议

望州公园西路、乌宝路作为连接太极大道和宏声大道主干道间的南北纵向道改善交通路网。近年来,随着沿线地块高密度住宅的开发,该路承担着江南城区交通起点出行总量的8%,早晚高峰时段的交通通行效率低。由于道路沿线地块的用地已经确定,设计规模及线性十分受限,车行道宽度仅10米,道路纵坡平均约7.8%,特别是在运管处路段纵坡高达10.5%,且受地形限制形成一急弯,圆曲线半径只有45米,道路安全等级为D级。综合考虑该路段急弯陡坡、道路沿线小区出入口多的实际,为确保交通安全,按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第14.2.4条规定“当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为D级时,宜设置分隔和防护措施”要求,该段道路应设置中央分隔带。另外,根据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编制的《涪陵区江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年修改)》,乌宝路规划为城市支路,规划路幅宽度为16米(两侧人行道宽度均为3米,车行道宽度为10米)。经区住房城乡建委现场踏勘后,认为该道路现状空间有限,不具备改造为双向4车道的条件。但为解决乌宝路局部拥堵问题,2023年初,区城市管理局已将乌宝路天宸段靠近金科天宸一侧人行道拓宽问题纳入涪陵江南城区道路整治工作,增加车行道宽度,目前已基本完成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待资金落实后实施。

针对该区域住宅密度高、道路条件有限的现实特殊情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已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该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一是优化了大塘路口交通组织,采取禁止转向、整合导向车道、增加共用车道、增设宏声大道上行左转待行区等措施解决大塘路口东、南、西方向拥堵和卧龙居路口交通拥堵,提升路口通行能力,着力解决交通拥堵现状。二是结合乌宝路小巷公交项目,通过区交通局上报区政府对乌宝路节点工程进行以下改造:增设(乌宝路教委小区公交站、天宸站)公交港湾、拓宽改造乌宝路南湖雅苑至金科天宸一侧人行道,增加车行道宽度;在乌宝路天宸路口处设置人行红绿灯,实现人车合理分流,减少行人无序通行导致的交通拥堵;在乌宝路天宸路段设置违停抓拍设备,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纠正;在乌宝路新加坡花苑增设人行横道,配套设置人行横道红绿灯。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和乌宝路天宸路口关键节点疏导,引导往森林公园方向的车辆通过宏声大道主干道行驶,通过干线疏流,分流乌宝路通行车辆,有效缓解乌宝路通行不畅的问题;同时,在乌宝路节点改造未实施前,在乌宝路天宸路口增派警力设置高峰岗,持续疏导交通。上述整治措施实行后,有效改善了该路段交通秩序,提升了早晚高峰时段车辆通行效率,该路段早晚高峰时段拥堵情况得到有效缓解。

三、关于尽快开通五环路和太极厂区通往乌宝路的道路,缓解道路压力

“五环路”原工程名为白鹤路,起点在区法院处接太极大道,终点接宏声大道,分为两期。白鹤路一期已于2017年底达到通车条件,白鹤路二期已纳入《重庆市涪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涪陵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目前已完成初步方案设计。下一步,项目拟提交区规委会审查,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将积极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等单位协调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同时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快达到招标条件。

太极厂区通往乌宝路的道路为小区业主及太极制药厂私有,并未纳入市政管理范畴。经区住房和城乡建委与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沟通,该公司认为该条新增道路不具备实施条件,主要原因如下:按照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要求,车间厂房距离市政公路不得小于50米,如果开通市政道路,将会对该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产生重大影响。故该建议暂不予采纳,请谅解。

此复函已经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卢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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