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鸿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公路交通指示牌设置的建议》(第26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公路交通指示牌设置情况
农村公路交通指示牌作为农村公路交安设施,是农村公路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农村公路建成后正常运行的基础,区交通局始终高度重视农村公路交通指示牌的规范管理工作:
(一)在建设阶段:严格要求相关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交安设施“三同时”制度(交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求对交安设施进行设计和施工,区交通局对建设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管,在设计阶段要组织专家对设计图纸进行评审并批复,在施工阶段由区交通局下属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管理,项目建成后需经区交通局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因此,在建设阶段,农村公路交通指示牌的设计和施工都相对规范。
(二)在后期管养维护阶段:截至目前,全区农村公路里程已达5746公里,其中县道897,乡道1415公里,村道3434公里,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管”的管养体制,县道公路由区交通局下属的区公路事务中心专职负责管养,乡、村道公路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管养。区公路事务中心作为专门的公路管理机构,专业性强、经费充足,农村公路交通指示牌的管养维护也及时规范。而各乡镇街道因缺乏农村公路专职管理机构,管理力量相对较弱、专业水平相对较差,加之乡、村道公路存在“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导致管养难度更大、管养成本更高,对农村公路交通指示牌的管理确实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优化设计,把好设计关口。严格要求设计单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相关规定设计农村公路交通指示牌,严禁漏设、错设、滥设。
(二)进一步加强建设质量管理。加强建设过程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查批复的施工图纸施工,并将农村公路交通指示牌作为验收重要内容之一,全力确保建设质量。
(三)进一步抓好管养工作。一是加强资金投入保障,确保乡村公路管养经费充足,为持续规范农村公路交通指示牌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压实镇街管养责任,区交通局将每年组织两次农村公路养护专项督查,将农村公路交通指示牌管养成效作为专项督查重要内容之一,将督查结果作为考核、养护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持续压实乡镇街道管养责任,确保交通指示牌能得到持续有效维护,更好地发挥好交通指示、警示作用;三是抓好管理队伍建设,每年至少组织2次针对乡镇街道公路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其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增强其对农村公路交通指示牌重要性的认识;四是强化示范带动作用,以“美丽农村路”建设为契机,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农村公路交通指示牌规范设置。
(四)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针对部分农村公路指示牌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考虑到此类指示牌大多是由沿线群众或企业自行设立,一是进一步加强同文旅等部门协作,尽量统一此类指示牌设置标准、设置要求,明确设置主体、管养主体;二是加强路政管理,对私设、乱设而影响路容路貌的指示牌,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清理整顿。
(五)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根据区政府办印发的《涪陵区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涪陵府办发〔2021〕128号)要求,目前区交通局正在牵头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体系,目前各级路长已基本确定,农村公路“路长制”将于近期全面运行,通过“路长制”实现“路长治”,进一步提升全区农村公路管养水平,也将进一步有效解决农村公路交通指示牌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此复函已经陈松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