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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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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涪陵区委会、区政协学联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开展人为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的建议》(第9号)收悉。十分感谢对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贵单位提出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经与区民族宗教委、区经信委、区教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区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加强宣传教育,树牢防火主体意识,实现单位和分管干部、项目负责人、作业工人的全覆盖宣传的建议

一是印发《涪陵区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针对重点内容、重点人群、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提出应对措施,以发挥新媒体优势、利用传统宣传模式、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结合其他工作开展宣传等形式对进山旅游人员、返乡过节人员、野外作业人员、林区坟主、林缘地带住户、学生以及老人、小孩、智力障碍和精神病患者及其监护人开展宣传,确保户、人宣传全覆盖,并且附30条通俗易懂、简练易记的宣传标语供相关单位参考,要求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开展火灾案件的警示教育宣传,进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以及典型案件宣传,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后续我局也会开展全区的典型警示案例宣传。二是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在焦石镇永丰村与华龙网联动开展全市防火宣传月宣传,采用“焦石山歌”的形式宣传森林防火工作,现场活动群众反响热烈。三是制作森林防火宣传音频4条在全区各乡镇街道滚动播放,制作1条森林防火宣传视频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播放,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森林防火宣传手提袋10000个,筹资45万元,统一设计、制作、安装森林防火宣传牌900块,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氛围。四是加强对松材线虫疫木除治用火、电力通信隐患、经营单位和工程施工隐患等涉及群体的森林防火宣传,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通过会议、微信通知、项目要求等各种形式,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

   (二)关于压实主体责任,把牢防火源头管控,及时协调解决电力廊道、通信基站树竹清障问题的建议

一是与26个乡镇街道、2个国有林场、2个森林公园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乡镇街道与村社、农户、坟主、特殊人群监护人、流动人员、疫木除治单位及电力、通信等经营单位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督促各类群体履行森林防火主体责任。二是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主体单位从责任落实、火源管控(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并且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特别是加强对林区及林缘的电力电线、油气管道、通信基站、易燃易爆仓库、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旅游景区、坟场、在建工程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整治到位。三是建立了电力廊道、通信设备隐患排除专项工作协调机制,不定时召集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电力通信企业和有关乡镇街道,4月3日,召开全区涉林区域电力及通信基站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电力廊道、通信基站树竹清障问题。

   (三)关于采取疏堵结合,提高防火工作实效,提升森林早期火情处置能力的建议

一是加大指导督促力度,指导乡镇街道督促村(居)将森林防火责任纳入村规民约内容,确保森林防火责任书、承诺书签订农户、坟主、特殊群体监护人和电力通信企业、疫木除治及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全覆盖。二是督促全区各村社与特殊人群监护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要求加强特殊人群监管,我局也在春节、清明、森林高火险期等重点时段发出提醒,严控特殊群体高火险期用火。三是督促乡镇街道加强村组、农户、经营单位和项目施工人员森林早期火情处置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制定森林早期火情扑救方案,提升森林早期火情处置能力。

同时,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涪陵区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涪农委发〔2022〕61号),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在2022年特大干旱中,因多地发生焚烧秸秆,有的发生严重后果,我委多次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焚烧秸秆的监管查处。各乡镇、村、组干部全方位全天候守护、巡查到深夜,对违规野外焚烧行为予以制止、教育、处罚。18个联系乡镇农业农村工作组由副处级领导带队,结合抗旱工作,多次到乡镇开展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督查。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成立三个专项小组,不定时地开展秸秆禁烧夜间巡查,重点巡查群众聚居点、山林周边带、粮田集中点,设立举报投诉电话,落实专人24小时值守。

   (四)关于严格执法追责,增强防火警示作用的建议

一是积极组织全体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岗前培训、全区行政执法培训以及全区森林防火及委托执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梳理完善了区林业执法支队与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衔接机制,与全区26个乡镇街道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将森林防火有关执法职能委托给乡镇街道,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林业执法水平,强化执法能力。二是联合区公安局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的通知》,加大与区公安局打击违规野外用火的协作能力。三是严格按照区委严查违规野外用火“三条铁律”的要求,由区森防办牵头,区应急局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局、区林业局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对森林火灾事件开展调查,形成调查评估报告报区政府审查,审查结束后由纪委监委、区公安局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经济和工作责任,用追责、问责倒逼履职尽责。四是及时统计、调度乡镇街道违规野外用火处罚案例,指导乡镇街道督促村(居)按村规民约收取违规野外用火农户的违约金,并加大警示宣传教育力度,截至5月17日,全区已教育、劝阻违规野外用火人员354人次,收取违约金2.65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受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目前委托给乡镇街道的森林防火执法权限罚款金额上限为200元,无法进一步提高,对于违规野外用火者的打击警示力度不足。

二是经与区民政局沟通,民政部门没有上位政策法规支撑制定林区坟头集中祭扫管理办法,同时林区防灭火设施规划建设需要一定的技术要求、标准、规范等,规划建设林区集中祭扫地点民政部门缺乏专业性和指导性,因此区民政局工作落实存在极大困难。

三是经与区民族宗教委沟通,祭扫用火中的土菩萨烧香属于传统习俗,并非宗教,建议以属地乡镇街道加强监管。涉及合法宗教场所区民宗委将加强宣传引导,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落实防火措施,并坚持文明敬香,加强隐患排查,确保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持续扎实开展人为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严格督导检查等措施,全力做好涪陵区森林防火工作,为建设美丽涪陵贡献力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为推进我区林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函已经张正书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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