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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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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谢洪波委员:

您在区政协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农村地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建议 》(第191号)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区体育事业发展的支持和关心,高度重视农村地区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将其作为促进乡村体育振兴、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您反映的“农村地区体育场地设施资金投入不足群众健身意识不强农村体育设施维护缺失的问题,提出的“加大政府公共财政资金投入加强体育健身宣传引导强化公共体育设施的设施管理力度”等3条建议,我委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现有农村地区体育场地设施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体育场地面积3082471平方米,共有体育场地5337个,其中16个乡镇拥有体育场地面积951149平方米,占全区体育场地面积的30.85%,拥有体育场地1913个,占全区体育场地数量的35.85%。2023年我委投入体育彩票公益金140万元,完成了荔枝街道平安村、李渡街道龙塘村、白涛街道柏林村、焦石镇龙石村等24个(村)社区健身点建设和南沱镇金鸡村、百胜镇隆兴村、同乐镇仁寿村、大顺镇大田村等17个村级农民体育更新工程建设。截至2023年,涪陵区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覆盖率已达100%、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覆盖率已达97%。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加大农村体育设施的经费投入。我委根据2022年制定出台的《关于印发《涪陵区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从体彩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每年组织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开展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申报,落实专项经费,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及维修维护。下一步,我委也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同时吸引社会各界的力量支持体育设施建设,吸收民间资本参与体育项目、体育赛事的运营等,加大对农村地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满足群众的健身需求。

    (二)扩大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范围。2023年我区成功举办了涪陵区第六届运动会、涪陵区第六届老年人运动会、涪陵白鹤梁半程马拉松赛第33届老年门球比赛等群众性健身活动,全年举办群众性赛事活动100余场次,惠民和参与人数达到30万人次以上。同时,我委也要求各乡镇街道每年组织开展12场以上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和全民健身条例宣传活动等,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科学健身的良好氛围,今后,我委将广泛开展太极拳健身气功社区运动会各类群众参与度高的赛事活动,组织开展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用好文体骨干等队伍,拓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团队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科学健身同时通过媒体、板报、宣传栏宣传阵地,向群众宣传体育设施的使用方法、体育健身的好处等,在召开村民大会、赶场等时间节点,通过大喇叭播放、摆放展板、现场答疑发放政策明白纸等形式吸引群众参与,培育全民科学、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

    (三)加强农村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力度。按照《体育法》《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我委将督促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挥属地责任,对辖区内体育健身器材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逐处落实管护责任人,安排人员定期对健身设施进行巡查修复齐抓共管,构建维修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农村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确保体育设施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使用。在健身场地上,安装项目告示牌,明确器材供应单位、器材管理单位等,并在各体育健身场地设立监督维修电话,确保及时处置相关群众反映。在器材设施上,张贴器材使用年限,方便发现器材破损,及时维修。同时结合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广科学健身常识,用讲座、展演等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健身器材使用办法,树立维护公共健身器材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通过全民参与共同维护体育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转。

以上是我委对您提出问题和建议的说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体育工作的关注支持!此复函已经强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5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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