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妇联: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涪陵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48号)收悉。经与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现状
区卫生健康委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牵头扎实推进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截至2024年4月,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84家,托位4033个,每千人托位数达到3.7个。84家机构中4家为社会办托育服务机构,80家为幼儿园开办托班。备案机构60家,备案率71.42%,其中专业托育机构4家,托幼一体化幼儿园56家。
二、相关情况
(一)是抓工作机制建设。我区相继印发《关于促进3岁
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涪陵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和《涪陵区贯彻落实重庆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分解表》,明确了促进托育服务发展工作的原则和任务,各项工作的牵头和责任部门,建立了政府统筹、多部门合作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部门会商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抓保障政策落实。联合发改、财政、教育部门印发《涪陵区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管理细则(试行)》,对普惠性托育机构托大班、托小班、乳儿班分别给予每人每年700元、800元、900元的运行补助。多部门共同推动落实托育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用水、用气价格执行居民价格等政策,尽力减轻托育机构经营压力。
(三)是着力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争取到中央资金投入400万元建设400个普惠托位。联合教育、民政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幼儿园开设托班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推动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办托班招收2-3岁儿童,开展托幼一体化服务,现有80家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
(四)是加强人才培训培养。区内五所职业院校现有学前教育和幼儿保育专业在校学生三千多人,涪陵职教中心保育专业成功创建市级重点专业。落实婴幼儿照护相关培训补贴政策,去年218人享受免费培训并取得保育师资格。
(五)是坚守发展要安全。每年组织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去年联合消防救援支队、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开展托育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检查行动,整改安全隐患149个。
(六)是推进“医育结合”。区妇幼保健院牵头打造医育联盟,基层医疗机构与备案的托育机构签订医育合作协议,每季度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提升婴幼儿健康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结合委员提出的建议,我委将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为契机,充分发挥部门协调机制的作用,落实托育服务支持政策,加强人才培养和综合监管,进一步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提升托育服务质量,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证的托育服务。
(一)优化托育设施合理布局。根据出生人口、城区规划、人口密度等现状编制全区托育服务设施布点规划,力争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落实,促进托育服务设施提质扩容和空间布局区域均衡,到2025年基本建成城市15分钟婴幼儿照护服务圈。
(二)推进公办托育服务建设。紧盯国家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超长期国债资金,在区妇幼保健院建设涪陵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城区公立幼儿园扩建一批托育服务网络,在敦仁、崇义、马鞍街道改扩建一批嵌入式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严格落实公办托育机构指导价格,降低群众负担。
(三)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配合区总工会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办托,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普惠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配合教委积极推进幼儿园托幼一体化,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幼班,招收3岁以下的婴幼儿。到2025年普惠性托位占比达到90%以上。
(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继续支持区内五所职业院校结合实际开设幼儿保育、学前教育等专业,鼓励创建市级重点专业,推进中职学校与市内高校联合开展“3+2”分段培养。加强校企合作,引导、鼓励院校学生进入我区托育机构实习及就业。
用好婴幼儿照护相关培训补贴政策,积极组织育婴师、保育师免费培训并取证,提高持证上岗率。
(五)持续提升托育服务质量。落实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质量评估等制度。加大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业务指导力度,强化整改落实。开展托育机构等级评定和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医育结合”,医疗机构在妇幼保健、健康教育、0-3岁儿童健康管理等过程中,积极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依托市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托育指导中心和托育示范机构,加强社区、家庭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
(六)加强协作强化综合监管。利用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及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加强托育机构信息公开和监管,推进“互联网+托育”新业态。依托“重庆市人口学会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委员会”,提升托育机构行业自律,规范托育服务行业。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多部门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监督指导托育机构完善制度措施,补齐设施设备,落实食品、消防安全,针对问题建立长效跟踪机制,督促机构及时整改,共同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
此复函已经党委书记、主任袁鸿剑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