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医药现状及加强中医药发展的建议》收悉,结合区医保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提高中医诊疗技术的收费标准”建议
我市现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依据是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2004年印发的《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期间部分项目陆续增补修订。2021年,经市医保局梳理后印发《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现行医疗服务项目已执行20年,整体标准较当前经济水平过低,部分项目确需适当调整。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市统筹管理,由市医疗保障局统一调整制定,区县无自主调整权限。《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渝价〔2004〕143号)明确规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按照《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中所规定的各项内容严格执行;营利性医疗机构除价格由医院自行制定外,其他各项内容也应认真执行。”即营利性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可自行制定,随市场调节。区医保局将积极向市医保局反映此建议,尽早对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做调整,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二、针对“重视中医药民间单方、秘方的开发利用和将中药膏方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建议
一是良方妙技深入挖掘。我区在今年1月举行了“中医药良方妙技”挖掘征集启动会。我区中医药学会通过走访、招募等渠道收集中医诊疗技术与中医药内服经验方,进行甄别、讨论、研判、分析、考察、评审等程序,将符合要求的报送市级主管部门。目前,受理线索10条,报送市卫生健康委3条。二是古籍文献深入研究。研究整理中医药古籍特别是《伤寒杂病论—涪陵古本》(1934年在涪陵发现,是全国三大古本之一)。《郭昌毕中医跌打损伤传统疗法》《李志沧传统中医正骨术》《太极藿香正气液传统制作工艺》3项被列为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三是积极争取中药膏方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医保药品目录执行全市统一目录,现行目录为《重庆药品目录(2023年)》版,由《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国家目录》)以及重庆增补药品组成。《国家目录》由国家医保局制定,重庆增补药品为市医保局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增补的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为深入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升全区中医药服务质量,加大医保对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今年2月至3月,我区医保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医药医疗服务项目调研,围绕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开展情况、中药类院内制剂使用情况,调研收集到多种中药院内制剂纳入医保目录的意见和建议,现已向市局建议将任旭中医医院的任氏祛腐生肌烧烫伤药膏和李志沧中医骨伤医院的膝痛颗粒、腰痛颗粒、接骨颗粒、损伤颗粒5个院内制剂纳入我市医保目录报销。后续我区医保局将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申报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报销,力争将我区更多疗效显著、需求量大、患者满意度高的中医药特色制剂纳入我市医保目录。
三、针对“扩大中医药报销范围和中医传统诊疗项目的医保支付天数和次数”建议
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目录执行全市统一目录,医保报销范围由市医保局在确保当前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支付和医保制度改革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医保基金累计结余情况科学测算制定,区县无自主调整权限。当前,我区医保局积极向市医保局反映此建议,通过调研测算、合理调整部分诊疗项目医保支付范围,适当放宽中医药项目医保支付限制条件,让更多人享受到中医药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待遇。
四、针对“加大对中医药的宣传力度”建议
一是深化中医药文化的校园普及。2019年—2023年期间由我区教委牵头,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区级名中医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在中小学内每周开设1-2节国学课,并组织中小学生到中医科普基地参观学习,了解中医药的发展历史、聆听名医治病救人故事、参观中药实体标本等多角度认识中国瑰宝中医药文化。二是将中医药文化融入生产生活。我区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市为契机,定期开展中医药文化进商圈、下乡村普及活动,并在全区27家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药展示区和在374个村卫生室设立中医药宣传栏,对中医药文化内涵进行创新性。三是加强中医药文化乡村旅游的融合。2023年,我区成功举办重庆首届黄精文化节与重庆首届灵芝文化节,通过文艺表演、品鉴黄精小吃、游览万亩灵芝园等活动,成功打造我区中药材集种植、加工、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康养文旅为一体的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中医药文化乡村旅游项目。
总之,我委将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继续努力为传统中医药在涪陵区的良好发展创造更有利的环境,促进中医药事业为民众健康服务。再次感谢您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
此复函已经党委书记、主任袁鸿剑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任骐宇,联系电话:023-7237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