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房屋搭建安全的建议》(第193号)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与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保障
(一)成立专班,加强组织管理。由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成立农房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专班,统筹研究农房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召开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主要问题;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农房建设和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和技术服务。
(二)健全制度保障,规范新建农房管理。一是我区制定《涪陵区农村房屋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涪陵府办发〔2024〕66号),从合理安排农房建设用地、切实保障农房选址安全、严格实施农房审批、严格规范农房设计、切实加强农房施工管理、严格行政执法等方面对新建农房进行全过程管理,同时加强农房施工过程管理,从施工质量安全、合同管理、建材管理、过程监管和竣工管理等五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并明确产权人(户主)、施工方(工匠)、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部门等各方责任,进一步健全新建农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二是区住房城乡建委出台《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全周期管理的通知》(涪陵住建发〔2025〕61号),制定《农村住房全周期管理流程图》,强化建前审批和信息录入、强化合同管理和建前备案、强化建中监管和建后验收、强化建中监管和建后验收等,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压实镇街、建房村民、施工单位(乡村建设工匠)等各方责任,确保施工质量安全。三是区农业农村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全程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督导各镇街严格履行宅基地建房全程监管,落实宅基地建房“五到场”管理要求。加强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违法建房行为。
二、强化农房建设,规范建房行为
(一)积极宣传推广,普及建房安全常识。一是区住房城乡建委发放《涪陵区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手册》和《涪陵区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3305份,普及新建及改扩建农房的基本安全知识,逐步增强农民建房的质量安全意识。二是区住房城乡建委根据我区地域特色、乡土特点,完成江北街道二渡村农房图集、《重庆市涪陵区新农村居民通用图集(2023版)》6套编制工作,并积极推广《全市农房建设图集汇编》,免费供村民选用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切实加强农房建设风貌管控,逐步引导群众规范建房、安全建房。三是印发《重庆市农房建设设计导则(试行)》《重庆市新建农房施工技术导则(试行)》,切实规范农房设计,完善农房功能,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和安全水平。四是区住房城乡建委积极推广《农村居民建房施工合同》和《涪陵区农民建房质量安全告知书》,指导建房农户与农村建筑工匠(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明确双方质量安全责任,规范勘察、施工等建筑活动,着力预防农房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技术培训,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人才培训,培养造就懂技术、善操作、能建设的乡村建设实用技术人才,逐步解决农村建设不规范、不安全等突出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累计培训合格农村建筑工匠352人、乡村建设指导员52人,并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要求,鼓励新建农房农户聘用持证工匠建房,切实提升我区农房建造品质、施工质量安全及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水平。
(三)加强安全巡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一是强化部门联合,构建质量安全巡查常态化协作机制。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涪陵区在建农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违法违规建设、宅基地使用、施工质量安全不规范不到位等方面开展常态化巡查,有效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2020-2024 年,区农业农村委共立案查处 5 起,非立案查处 51 起,责成当事人自行拆除 20 起,调解纠纷 33 起。二是落实镇街属地责任,强化“五到场”监管。镇街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落实施工过程“五到场”要求(即选址踏勘到场、定点放线到场、基坑基槽验收到场、分层承重构件完工到场、竣工验收到场),重点对地基基础、墙体砌筑、楼屋盖施工、模板安拆、脚手架安拆、起重设备、用电安全、人员防护等进行检查指导,加强农村住房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2025年以来,经镇街上报,我区共新建农房237户,签订施工合同219户,占比达92.41%;有施工图纸的208户,占比达87.76%;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28户,占比达96.20%;办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219户,占比达92.41%。新建农房行为规范成效明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住房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全流程责任体系,形成职责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多措并举规范新建农房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联系人:梁*苗,联系电话:023-7237003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