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涪陵区委:
贵单位在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切实提升住宅小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有力夯实“141”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议》(第11号)收悉。现经我委和区委社会工作部共同办理,答复如下:
一、全区有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区各村(社区)积极推进基层议事协商工作,先后打造崇义街道龙王沱社区居民议事厅议事会议制度、荔枝园社区“民呼我议,枝叶关情”、荔枝街道望涪社区“四民一评”工作法、同乐镇同心议事亭等议事协商品牌,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提供了合适平台。2024年以来,全区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常态化制度化议事协商、“渝里乡商”村(社区)议事协商“千百工程”等基层议事协商改革,为推动基层议事解纷场所和活动阵地提供了政策支持。2025年,按照市委社会工作部决策部署,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推进“渝里乡商”基层议事协商改革,打造“渝里乡商·福凝议事”基层议事协商品牌,全区马鞍街道、马武镇等5个镇街纳入市级改革试点,李渡街道等9个镇街纳入区级试点单位,全区基层议事协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各基层单位议事协商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快建设,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新建镇、村二级镇级达100余个。2023年、2024年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等单位先后印发《涪陵区贯彻落实〈党建统领网格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关于深入实施党建统领网格治理提升行动更好发挥网格作用的重点措施》等制度机制,从网格设置、力量配备、工作任务、教育培训等方面对网格工作开展作了详细规定。目前,全区约有网格2400余个,设置微网格5300余个,专(兼)职网格员2400余人,全区镇街按实际情况下派网格任务,做到即派即办,全区网格事件实现重点对象关注率、按期办结率、任务完成率均达100%。
二、区住房城乡建委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建统领基层治理。一是区住房城乡建委积极推动物业企业把加强党的领导写入公司章程,将党建工作作为物业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有序推动社区、小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评价,鼓励将“小区(楼栋)重大事项决策提交党组织研究同意后,再提交业主大会表决”等内容纳入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内容;二是通过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协调解决市民身边的物业服务问题,推动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使基层党建工作真正有色彩、有温暖、有活力,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截止目前,物业行业现有党员299名,建立党组织企业24个(其中党委2个,包括协会党委、海源怡生活服务集团党委,党支部22个)。各党组织在辖区党委指导下有序开展党务日常工作。
(二)注重物业服务管理效能提升。自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以来,我委加强了对物业管理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按照业主自我管理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动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基层治理体系。积极会同城市管理、民政、公安、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在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二是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规范物业服务合同行为,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边界,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品质。三是常态化开展“三亮三即时”物业服务主题活动,通过亮服务内容、亮公共收益收支情况、亮履约情况,承诺设施设备即时维修、建议投诉即时办理、困难需求即时帮助,推动物业服务更加规范透明,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努力推进业主大会的成立。一是依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指导镇街组织、协调本辖区内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中的纠纷,协调和监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二是加强镇街工作人员培训。截至目前,全区各街镇物业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基本完整,我委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员集中培训。同时,我委不定时召集各镇街相关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探讨在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并就好的管理经验进行分享和推广。
(四)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为了使矛盾纠纷走上就近化解、就近处理的快速通道。一是在金科天辰、贵博江上明珠等大型物业服务区域设立调解室16个,明确由企业负责人为调解室负责人,基层党员参与,并聘用物业行业内政治素质理论水平高,群众基础好,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单位负责人,行业专家、法律顾问、优秀业委会主任等97人为兼职调解员。他们在调委会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物业管理纠纷或就近邻里纠纷的调解工作,目前基本实现了一般物业矛盾纠纷不出小区,重大物业矛盾纠纷不出社区的良好格局。同时,我委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并完善物业服务投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建立投诉反馈机制,明确受理、处理投诉的程序和要求,加强投诉反馈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群众有效投诉,化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二是在物业协会成立“暖心小区委员工作室”。暖心小区委员工作室有区政协委员10名,来自不同界别。委员工作室位于涪陵区房地产事务中心二楼,面积60余平方米,具备学习、会议、协商、协调、宣讲等功能。委员工作室围绕涪陵现代物业服务发展,引导物业管理逐渐从传统的维护服务向智能化、精细化方向转型。通过引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指导物业企业积极探索社区文化建设,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妥善调处物业纠纷,化解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矛盾,从而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的提升,增强社区的凝聚力,让小区环境更加温馨、有序
(五)借助文明城区建设东风,推动物业小区精神文明建设。为提升小区居住环境,提高居民文明素养,我委携手物业行业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标准落实各项创建任务,使建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街面整洁、立面清爽、地下通畅、空气清新”要求,每月开展一次大扫除活动,组织人员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道路、广场、阴阳沟、主管网、窨井、雨水箅子进行了清洗;对道小区绿化带内垃圾进行了拾捡;对墙角、树坑内死角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对果皮箱、垃圾箱(桶)进行了擦拭;在小区进行了灭蝇除臭药物喷洒;对业主反映和关注的卫生死角顽疾进行集中整治;对小区原有的座椅、廊亭、健身设施等保持干净整洁,无破损、脏污现象,在有条件的小区及时增设健身器材等。二是提高居民业余文化生活。每逢春节、元宵节、端午节、儿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节日,各物业服务企业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组织业主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从而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三、根据建议,我委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物业管理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重点对物业服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是否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履行合同义务、降低物业服务标准、乱收费、恶意侵占物业公共收益等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检查,对恶意低价竞争、采取非正当手段承接业务等扰乱物业管理市场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切实维护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沟通投诉渠道。根据《民法典》《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全区物业服务公开投诉平台,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答疑市民问题,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健全投诉反馈机制,明确受理、处理投诉的程序和要求,加强投诉反馈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群众有效投诉,预防化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联系人:刘*,联系电话:023-7225629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