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良元、吴陵、李彩委员:
你们在政协重庆市涪陵区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区“涉渔”项目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议》(第170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涉渔”项目和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的关注、关心与支持。围绕你们所提建议,我委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了具体承办领导和工作人员,并联系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部门商议,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摸清“涉渔”项目底数,建立分类台账
我委积极开展“涉渔”项目全面摸排,统计生态补偿措施落实情况,建立了分类台帐,动态更新项目进展。
(一)“涉渔”项目审批情况
已批已建、在建项目18个:珍溪码头、武警船艇码头、龙海石化码头、泽胜洗舱码头、大朗取水口、三峰取水口、蔺市堤防工程、龙头港工程、石沱长江大桥、清溪作业区码头、永安移民复建码头、永盛船舶基地、科尔科克取水口、涪丰航道整治工程、宜涪公铁长江大桥、清溪移民复建码头、长江重庆段防洪治理工程、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
待批项目5个:珍溪大业取水口、李渡新区水厂工程、镇安浮船坞项目、涪陵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攀华码头工程。
保护区外已审批项目4个:黑塘水库建设工程、大石溪码头、龙驹码头、白涛化工码头改扩建工程。
(二)已批项目生态保护措施和补偿资金落实情况
保护区内已批已建、在建项目需落实生态补偿资金5889.061万元,已落实2355.11万元。其中:珍溪码头、泽胜洗舱码头和大朗取水口已完成生态保护措施和补偿资金,并已验收备案;武警船艇码头和龙海石化码头补偿的监管和渔民补偿经费因财政有关规定不能交付,下一步由业主单位为监管单位提供服务而完成生态保护措施;镇安浮船坞项目、涪陵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攀华码头因“未批先建”已接受行政处罚7万元;其余项目在我委的督促下正有序开展。
保护区外已批已建、在建项目需落实生态补偿资金317.94万元,已落实221.98万元。
我区“涉渔”项目生态补偿措施稳步落实,水生生物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充实保护区的管理力量,确保日常监管到位,确保整治成效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完善涉渔项目监管机制
一是开展“涉渔”工程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未批先建”、补偿未落实项目,向涪陵区四合沟水库、涪陵区水利沟水库、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长江上游涪陵至丰都河段航道整治工程的业主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二是积极配合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及时提供并完善“涉渔”项目审批、补偿及监管等信息,依托政务数据平台,实现部门间实时共享。三是加强“涉渔”项目监管力量,配备专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四是定期组织跨部门会议,汇报“涉渔”项目阶段进展并协调监管难点问题。
目前我区“涉渔”项目监管仍存在问题,一是项目审批倒置现象,部分项目未通过“涉渔”事项专项评审即取得环评许可,存在“未批先建”“建而后补”等违规情形;二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业主单位生态保护意识淡薄,存在规避监管的侥幸心理。下一步我委将重点推进“涉渔”项目监管机制完善。
此复函已经代富荣主任审签。再次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生态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提案建议,切实推动“涉渔”项目管理机制完善,为长江水域生态修复提供坚实保障。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21日
(联系人:徐勇,联系电话:17830306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