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楗强、白妤、谭凤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义务教育课后延时服务有效服务于“双减”政策的建议》(第204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措施保障延时服务真正自愿参与的建议
(一)目前开展工作及现状
自课后服务开展以来,区教委先后出台《关于印发涪陵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指导文件4个,要求学校严格遵循课后服务自愿参加原则,逐生签订课后服务自愿参与协议。同时,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培训,严禁增加学生作业量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区教委将结合“民呼我为”“互联网+督查”、电话投诉等线索,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参与、课后服务时段开展集体教学、补课或奥数培训等违反课后服务基本原则的行为开展督查,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和限期整改,切实保障家长和学生自愿参与的权利。
二、关于合理收取和分配延时服务费的建议
(一)目前开展工作及现状
区教委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费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课后服务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内教师、外聘校外人员补助和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其他支出(如水电费、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区教委核算中心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规范支出流程、强化使用比例管控,切实做到服务费用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是严格划片招生。严格执行划片区招生政策,下达指令性招生计划,严审入学资格,禁止运用任何手段抢挖非片区内生源。二是强化经费管理。严把课后服务经费收支管理关口,每学期定期公示账目明细,鼓励学校在政策和经费允许的条件下,进一步探索向一线教师倾斜的经费分配方案。
三、关于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到校离校时间规定
(一)目前开展工作及现状
区教委认真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文件要求,科学安排常规教学时间,做到每天开展“两个大课间活动”,学生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严禁统一要求学生提前到校、统一组织早读、早自习等活动,以自习等名义组织集体上课、补课。不得强制要求非住校生到校上晚自习,义务教育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切实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是强化督查整治。依托55名挂牌责任督学组建专项督查组,对违反作息管理规定的行为开展抽查、巡查、投诉线索倒查,确保市教委作息管理规定落地落实。二是提升办学质量。纵深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构建优质均衡教育体系,逐步缩小校际教学质量差异。
四、关于提升延时服务质效的建议
(一)目前开展工作及现状
区教委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充分挖掘学校资源潜力,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通过开展作业辅导、自主阅读、文体、科普、劳动体验、安全演练、公益讲座、法治宣讲等课后服务指导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全面推行“基础课程+特色课程”开设模式,指导学校因地、因校制宜,充分挖掘校园空间潜力,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组建多样化的课后服务队伍,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后服务内容,突出办学特色,提升课后服务吸引力。
此答复函已经孙应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