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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67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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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涪陵区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第069号)收悉。经与区委社工部、区民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预防为主,从前端做好控制工作建议

一是我委已常态化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心理健康“五进”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及各类专题节点宣传,依托新媒体平台广泛发布科普内容。同时,24小时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年均受理咨询超3000例,致力于普及“精神心理疾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理念,减少社会误解,着力消除“病耻感”,提升全民心理健康意识。二是指导镇街、村社、学校等基层单位,加强心理咨询室、心理服务站的建设与功能完善(如设立咨询室、宣泄室)。工作中强调对来访者的接纳和关怀,确保在显著位置张贴本区及市内免费心理咨询热线、设立心理信箱等求助渠道。要求基层单位发现的异常信息及时甄别并逐级上报,以加强前端干预,降低相关风险隐患。三是区重精办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2024年确诊建档率达100%)。充分发挥社区联合服务管理小组等专业力量,提升群众参与度,力求“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排查中运用专业知识(如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方法)对辖区居民进行覆盖,确保发现疑似线索能及时诊断、报告和干预。四是社区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在开展随访管理服务时,已将关注患者近亲属心理健康状况纳入工作视野,侧面进行观察和初步筛查,发现异常及时干预。我委已配合区教委实施中小学年度心理健康测评(2024年覆盖14万学生),对测评中发现的1200名高危学生进行了分级干预。精神卫生机构提供专业量表支持并指导使用,学校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及预警机制,对筛查异常学生进行面谈评估,对高风险学生即时给予心理危机干预。同时,将心理健康纳入学校“德育+安全+办学”三维考核体系,建立涉事学生“四方联动”属地责任机制,实行学生非正常死亡安全考核一票否决。

二、针对强化救治,从中端做好医疗服务的建议

一是涪陵精神卫生中心天台新院区(按三级标准建设)总投资2亿元,目前已完成主体封顶,正在优化诊室功能布局及无障碍设施设计,力争2025年9月1日正式投用。届时床位将由380张增至800张,解决住院难问题,并为创建三级专科医院奠定坚实基础。涪陵心理健康中心(由涪陵港务有限公司办公室改造)已于2025年2月15日正式运营,提供精神科门诊、心理咨询、睡眠障碍诊疗等服务,配齐了响应设施设备。新院区及心理健康中心的规划建设中,已根据实际需求和等级创建要求,考虑增设或优化康复、心理治疗(含娱疗)、心身疾病等相关科室设置,以提升病人收治能力及康复服务水平。二是我委积极争取并落实相关人才政策,在政策、资金方面对精神卫生人才培养引进给予支持。专业机构(如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健康中心)已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目前涪陵心理健康中心已配置常驻精神科主任医师2名、心理治疗师8名、精防专员5名。同时,深化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合作,开展“四个一”帮扶工程(每月1次疑难会诊、1次教学查房、1场专题培训、1次管理督导),累计完成重症会诊20例、培训基层医护100人次,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持续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引进高端人才,并加强内部临床医生的培养发展,支持科研和学科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梯队保障。

三、针对抓好康养,从后端做好管理服务的建议

一是我区已升级有奖监护制度,实施“季度分档奖补+电子档案预警”机制。通过电子档案动态评估患者情况及监护人履职效能,按季度、分档次发放以奖代补资金,压实监护人责任。对监护不到位的情况,按规定取消或扣减奖补资金,推动监护责任落实。二是我区健全了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三方护送-先救后助”机制,确保其得到及时救治和后续安置。对于您提出的利用闲置资产建立集中托养机构收管弱/无监护且生活不能自理患者的建议,我们将积极会同民政、国资等部门进行研究论证。三是区民政局牵头完善社区康复工作机制。我委积极配合,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参与,落实相关工作内容和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参加社区康复活动,促进患者回归社会。

四、针对协作配合,从外端落实服务保障的建议

一是我委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各镇街,研究探讨通过设立岗位补贴或优化绩效分配等方式,提高从事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待遇,保障其工作积极性。二是我区已将符合政策要求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包括0-2级患者)纳入有奖监护范围,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化解因等级变化产生的矛盾。区财政持续投入专项资金,全额承担住院治疗费,发放以将代补资金,为监护人购买责任险,保障排查评估等经费,并免费提供二代药物。同时,我们创新建立保险监管“双机制”(主动约谈保险公司签订承诺书,建立镇街续保“红黄蓝”三色预警),2024年监护人续保率达100%。在政策执行中,会统筹考虑财政承受能力,优化资源配置。三是区教委已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德育+安全+办学”三维考核体系,并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工作落实。我委将配合区教委推动学校按标准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通过心理健康测评、课程、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在年度心理健康测评及日常工作中,特别关注留守儿童、离异家庭子女、贫困学生等高风险群体,建立负面清单,实时掌握动态,对异常情况及时一对一干预(2024年分级干预高危学生1200名)。

此复函已经党委书记、主任袁鸿剑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告知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          

(联系人:周裕皓;联系电话:13098738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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