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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涪陵区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65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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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十校、十八中学校周边安全设施的建议》(第165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与区法院、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崇义街道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的落实情况

区教委联合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等部门建立普法协同机制,围绕交通安全、治安防范、防欺凌霸凌、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毒品、防溺水等核心内容,构建“法治副校长+专业力量+学校主体”普法网络。

一是区公安局安排127名公安法治副校长,自2025年春期开学以来,围绕防性侵、反欺凌、反暴力、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等主题进校开展宣传79次、警示教育实践活动42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26次,发放主题海报220份、宣传资料2190份、摆放宣传展板71张,覆盖师生3.5万余人。二是区检察院“莎姐”团队深入百胜河岸等农村学校开展法治宣传16场,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接待参观5000余人次;制作《大喇叭说法》普法节目,将涉未成年人案例改编成趣味小故事,通过村村通在全区行政村传播青少年法治教育知识。三是区法院依托“法护新禾”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品牌,在蔺市堡子小学、蔺市中心校设立“法护新禾工作站”,实现涉未纠纷化解与法治宣传一体推进;遴选11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借助“微信公众号”“一街镇一法官”“车载便民法庭”等平台,利用五四青年节等节点开展青少年普法工作;在太极大道打造“涪法护未 画里有法”未成年人保护文化墙,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制作的《警惕!隔空也能猥亵》荣获重庆市第九届中小学法治教育精品课竞赛一等奖。四是区教委统筹协调全区教育系统普法工作,强化学校法治教育主体责任,督促各校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足开齐《道德与法治》课程,依托“法治专干+法治副校长”工作模式,指导学校制定个性化普法方案。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通过法治讲座、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形式,不断提升师生法治意识。2024年,组织全区中小学开展法治主题活动2000余场次,覆盖师生超15万余人次,推动形成“学校主抓、师生参与、家校协同”的普法格局。

二、关于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优化站点设置的落实情况

   (一)具体举措

1.交通设施优化与风险管控。积极争取资金,在城十校人行道处新增1个红绿灯,通过信号控制规范人车通行秩序;延长涪陵十八中路段道路中间隔离护栏50米,一直延伸至公共厕所位置,形成连续物理隔离,有效阻断行人随意横穿公路的隐患路径,目前,该50米护栏已经安装到位。虽然暂未调整公交站点位置,但通过护栏延伸、红绿灯增设等举措,间接优化了站点周边交通路线,降低了人员聚集时的交叉风险。

2.秩序引导与安全教育强化。督促城十校、涪陵十八中通过主题班会、升旗仪式、宣传栏、家长会及班级群等,多形式、高频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明确“禁止乱穿公路、优先使用地下通道”规则要求;同时,公安民警、学校值周领导、教师、保安、家长志愿者联合组成“护学岗”,在上放学高峰时段定点引导学生及家长往地下通道通行,对停靠私家车进行规范劝导,形成“教育+管控”双防线。

   (二)部分建议的实际推进难点及替代方案

1.关于“增设减速带”。据区公安局反馈:该路段增设减速带后车辆颠簸噪声易引发群众通过“民呼我为”平台投诉,存在民生矛盾。目前,已在路段设置有长距离减速提醒标识,结合红绿灯控制(城十校红绿灯建成后),引导车辆提前减速,可兼顾安全与扰民风险平衡。

2.关于“在站点两侧公路设人行护栏物理隔绝”。据区城市管理局反馈:自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以来,市级层面明确要求“未设护栏路段不得随意新增护栏,避免破坏市容市貌统一性”,该建议与现行城市管理规范冲突,暂不具备突破市级规定增设护栏的条件。目前,已采取中间护栏延伸、地下通道引导、护学岗管控等措施,防止出现站点两侧行人乱穿现象。

三、关于加强人防技防,确保学生安全的落实情况

1.崇义街道正在协调区公安局,加快推进通洗桥桥下区域视频监控安装工作,目前,已完成现场勘测工作。下一步,将重点协调解决施工审批流程未办结、施工费用等问题,力争早日进场施工,实现该区域监控无死角覆盖,对潜在违法犯罪形成有效震慑。

2.联合区公安局等部门强化该区域巡查值守,重点覆盖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切实保障师生及过往行人出行安全,提升辖区公共安全感。

此答复函已经孙应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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