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胥泽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涪陵主城区荔圃路泽胜温泉城6号门段交通环境整治的建议》(提案第367号)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涪陵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建议很好,区公安局党委非常重视,专题进行了研究,并责成交巡警支队牵头办理。经与协办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荔圃路泽胜温泉城6号门段上至幼儿园下至居民点安装违停摄像头,并严格执行处罚制度的建议
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已经初步拟定方案,计划在荔圃路泽胜温泉城6号门上至幼儿园下至居民点路段安装违停摄像头,待落实经费后及时安装,并严格执法。同时,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也将在早晚高峰时段加大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对违停车辆及时进行处置。
二、关于迁移泽胜温泉城小区6号门处的生活垃圾外运装车点,将泽胜温泉城小区的垃圾集中收集、外运点设置在滨江路居住人口较分散的地段的建议
泽胜温泉城小区的生活垃圾属于小区物业公司负责收运,该小区6号门大门口约10米处主公路边的生活垃圾外运运装点已于2025年2月撤除。周边小区住户不再受垃圾臭气影响,周边小区车辆正常出行和幼儿园接送车辆行驶不再受垃圾清运车辆影响。
此复函已经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卢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重庆数字政协“提案系统”进行评价。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
202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