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47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5-07-07
字 号:

民革界别:

你们提出的《关于疏堵结合有效遏制耕地“非粮化”问题的建议》(第047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耕地“非粮化”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你们针对我区有效遏制耕地“非粮化”问题,提出的“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耕地监督;规范土地流转,监管耕地用途;发展农业服务,提高种粮效益;完善补贴政策,健全保障机制”建议,我委高度认同,落实了具体承办领导和工作人员,经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耕地监督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自然资源部正在统筹全国性占补平衡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等制度。“渝耕保”应用正在深化,目前已在市、区县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镇街基层治理中心“三级贯通”,建立违法占耕“发现-核实-处置-销号”闭环监管机制和指挥调度体系,统一下发、统一举证。积极核查整改市级定期遥感监测所下发疑似耕地流出的线索图斑。

二是强化工作调度。耕地“非粮化”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督促指导,对涉及存量“非粮化”图斑的26个乡镇街道点对点进行政策措施讲解,联合区规资局、区林业局等部门对各镇街全面开展耕地保护督察工作,收集各专项工作推进情况问题集中研判。督导组加强进度跟踪,每周调度进展情况,每半月进行成效通报,有效遏制耕地“非粮化”增量。

三是建立差异化补助制度。2024年整治的耕地“非粮化”图斑,经过现场踏勘,根据每个图斑地块的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包装设计,分类制定补助措施,保障农户利益不受损。

四是开展全面实地比对和勘察。根据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重庆市正在开展林耕空间试点工作。按照《重庆市统筹协调耕林空间试点实施方案》,我区将通过空间置换的方式逐步腾退耕地保护红线内已批待建占用耕地和无法稳定利用的石漠化耕地、河道耕地、部分陡坡耕地及不宜耕撂荒耕地等地块。通过将国土变更调查可恢复地类中优质园地、灌木林地等地块与其进行等量空间置换的方式,优化耕地空间布局和林地管理边界。后续也将陆续出台配套规则,进一步明确耕林空间置换及撂荒耕地认定的具体标准和实施细则,更好指导统筹协调耕林空间试点工作。

二、规范土地流转,监管耕地用途

一是土地流转总体情况。区农业农村委严格按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承包关系基础之上,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积极引导承包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截止目前,数据显示,我区农村承包地流转共计9.1万亩,平均流转价格495.22元/亩,涉及工商企业236家,承包农户219户,自然人216人,家庭农场28家,合作社61家,其他62个。

二是推动土地依法有序规范流转。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防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矛盾纠纷风险,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区农业农村委加强组织指导,要求乡镇街道切实提高重视,严格按照“政府引导、农户流转、规范合同、依法鉴证”的流转办法,积极指导流转双方规范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把重点放在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流转双方责、权、利上。对单个农户之间零散土地的流转,按照双方意愿,当好中介,做好参谋;对大面积土地的集中流转,坚持以农民自愿为首要原则,严格要求集中流转行为必须获得农户流转委托书。同时按照涉及农户的多少,分别召开所属村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形成决议后再逐步实施。鼓励农户将闲置或无力耕种的土地托管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相对集中成片的基础上,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将土地对外出租,流转所得按托管协议执行。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管理职能,实现农村承包地依法有序规范流转,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利益。

三是强化土地流转监管。区农业农村委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督管理风险防范和分级备案的实施意见》(涪农委发〔2016〕166号)、《关于开展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不规范行为排查和风险隐患化解的通知》(2023年)、《关于转发《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通知》的通知》(2024年)等文件,全面落实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审查备案制度,强化对各镇街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和要求,切实保障农村土地流转项目的平稳持续运行,维护农村群民合法利益。截至2024年末,区农业农村委已备案自2016年以来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超500亩合同28份,流转土地面积约46138亩。

四是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区农业农村委紧紧依托市土交所-区流转交易中心-乡镇(街道)服务工作站-村级服务点四级平台,切实抓好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价格指导、合同签订、纠纷协调等服务职能,要求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实现应进必进,能进全进,完成土地流转发布、推送、交易、鉴证等规范流程,切实保障农村土地规范流转。截至2024年末,涪陵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已实现农村土地流转交易63宗,流转面积1.6万亩,交易金额1.3亿元。

五是开展种植技术培训。针对经果林图斑,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采取疏密、整形修枝、套种等方式进行整治。成立种植技术指导组,分组包片,结合本地区耕地坡度位置、土壤条件、农作物种植等实际情况,制定耕地种植技术实施方案及操作细则,核算种植密度、优化种植结构。针对缺乏带动产业的,组织引导农户、业主发展优质稻、糯玉米、菜用和加工薯类等特色粮油品种和蔬菜,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三、发展农业服务,提高种粮效益

一是推进规划融合联动。统筹城乡规划编制,在城乡国土空间规划上,按需深化调整原有村庄规划,科学指导引导乡村发展,适度留白旅游、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为乡村预留一定发展空间。优化构建空间发展格局,坚持宜城则城、宜农则农、宜游则游,统筹发展沿江新型城镇连绵带和坪上后山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带,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乡村让人们更向往。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江南城区和涪陵高新区为核心,以白涛街道、珍溪镇、新妙镇、龙潭镇等特色镇、中心镇为重要载体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打造形成“两中心四支点”的城市带农村发展新格局。因地制宜培育发展以文化旅游、农产品加工、商贸等为特色的产业强镇,依托产业人口优势和区域集聚辐射功能打造白涛、新妙、珍溪等10万人口规模综合型小城市,依托重大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打造义和、清溪等工业强镇,依托重大能源基地打造焦石、罗云等能源小镇,依托交通优势和区位条件打造珍溪、龙潭等商贸重镇,依托历史文化和生态资源打造蔺市、大木、武陵山等文旅名镇。

二是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进一步深化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改革,有效整合涉农资源,组建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协同,兼具区域性服务功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打造以农合联为平台、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

三是持续深化产业融合。加强横向产业融合,开发、拓展、提升农业多功能性,赋予农业科技、文化、教育和环境价值,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创意农业、会展农业、环保农业等,实现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健康、环保等产业的有机统一。加强纵向产业融合,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向上游延伸至农产品生产、生产资料供应、技术研发等环节,向下游扩展至销售服务环节,建立订单生产、统购统销、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形成种养加工、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经营体系。深入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

四、完善补贴政策,健全保障机制

一是加大对粮食种植主体的资金补贴力度。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等文件要求,从2016年开始,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即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16年以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由58.5元/亩增加至2024年的66.73元/亩,每亩增加近10元。2021年至2023年,中央下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种植粮食作物的农户进行直接补贴,三年来补贴标准分别为14.58元/亩、25.59元/亩、6.92元/亩,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是积极争取资金整治撂荒。申请了债券资金,参照“非粮化”整治标准,对农业农村部下发的0.5万亩无资金补助可复耕复种耕地开展了整治工作,目前0.5万亩已完成复耕复种。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已复耕耕地再次出现“非粮化”问题。

此复函已经代富荣主任审签。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        

(联系人:黄敏,联系电话:023-72230129)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