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丽媛委员: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推动磷化工产业绿色发展的建议》(第260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科室承办,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规资局等部门及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涪陵区磷石膏产生仅有中化涪陵化工1家企业,年产生量约为150万吨,目前综合利用方式主要包括水泥用缓凝剂、石膏板、腻子粉建材等途径,由于受到建材市场行情的影响,近几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有所降低,严重制约了中化涪陵化工的发展。
为大力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区经济信息委高度重视,强化企业宣传,积极争取区级、市级、国家级等各级专项资金支持,充分利用市级工业信息化资金、超长期国债支持“两重”、“两新”资金,支持企业加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2024年,推动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成功申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的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体系建设项目,预计未来3年每年可以获得市经济信息委200万元补贴资金。积极配合区发展改革委组织企业申报超长期国债支持2025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两重”项目申报,协助企业成功推荐“中化涪陵磷石膏无害化堆场项目”、“国锦采石场矿坑磷石膏回填利用项目”至市发展改革委。
二、存在困难及下一步工作
面临严峻的市场形势,目前磷石膏综合利用在道路路基充填、矿坑回填利用等方面仍有诸多困难,相关标准体系尚不健全,各部门协同联动尚有不足。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积极制定和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对磷石膏产业发展合理规划、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加强市场监管,健全标准体系等四个方面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切实加强涪陵区乃至全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纳,推动推动磷化工产业绿色发展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市级、国家级政策资金支持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市级工业信息化专项资金、超长期国债支持“两重”、“两新”项目以及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企业加大投入,提升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同时,协助企业推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的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力争协助企业获得每年200万元的市级补贴资金。
(二)学习借鉴相关经验,积极探索磷石膏综合利用路径
组织相关部门、企业、专家团队学习、研究、借鉴贵州、云南等周边省份在磷石膏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和新业态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因地制宜推动涪陵区磷石膏的综合利用新途径。协调区规资局,在全区范围内摸排可进行回填、充填的露天矿坑、采石坑、地下采空区等区域,做好磷石膏处理后用于回填、充填的选址工作;积极推进解决现有磷石膏综合利用及暂储场项目,回填、充填选址相关手续办理。
(三)依托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发展
依托市级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组织专家团队,深入重点企业宣传政策、问诊把脉、找准问题、补齐短板,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推动我区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推动中化涪陵化工有限公司创建市级、国家级绿色工厂,提升企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四)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健全标准体系及市场监管
加强与生态环境局、规资局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加强企业磷石膏产生、处置、综合利用等环节的监管,同时结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周边省份的地方标准,协调指导龙头企业制定磷石膏产生及利用方面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大力推动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全方位促进企业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推动磷化工产业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
此复函已经彭豪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重庆数字政协提案系统进行评价。
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