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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35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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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任华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基层民警调解能力建设高效化解农村民事纠纷的提案》(提案第353号)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涪陵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们提出的建议很好,区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题进行了研究,并会同区司法局等协办单位,结合涪陵区农村矛盾纠纷特点和基层公安工作实际,认真办理落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精准化培训,提升专业调解能力”的建议。针对提案指出的基层民警对农村常用法律法规运用不熟练、调解技巧薄弱等问题,区公安局已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联合区司法局,围绕农村高频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通过警务技战术培训,常态化开展专题授课、案例研讨、现场实操演练。2026年将开展警务技战术培训16期,覆盖全局民警1000余人,其中基层派出所民警500余人,重点培训各类调解方式的适用条件和操作规范,提升民警依法调解能力。

二是依托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法律专业力量,为基层派出所处置农村民事纠纷提供实时法律答疑和文书规范指导,协助民警厘清权责、把握调解尺度,避免机械套用政策法规、处置失当等问题。目前,已在全区27个派出所建立驻所调解室。

三是在处置复杂纠纷时,选派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现场处置,配合民警运用乡理乡情、民俗公约开展情绪疏导和释法明理,提升群众信任感,推动纠纷从源头实质性化解。

二、关于“强化主动服务意识,规范调解工作流程”的建议。区公安局坚持“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理念,着力规范农村民事纠纷处置工作流程,确保每一起纠纷有人管、有跟进、有结果。

一是规范排查发现环节。落实社区民警每周与村(社区)书记、治保会主任见面制度,互通矛盾纠纷信息,及时掌握辖区动态。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对110接报警、日常走访、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做到早发现、早介入。

二是规范现场处置环节。接到群众报警或排查发现纠纷后,迅速到达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防止矛盾激化升级。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细致了解纠纷起因和争议焦点,做好现场证据固定和情况记录。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及时开展安抚疏导,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对有暴力倾向或可能升级风险的,依法采取必要管控措施。

三是规范分类处置环节。根据纠纷性质和法律规定,区分不同情形进行处置。对属于公安机关法定职责范围内的纠纷,如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故意损毁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依法开展治安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出具相应法律文书;调解不成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民事纠纷,如土地权属、经济合同、邻里界址等纠纷,耐心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途径,引导其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或司法诉讼等渠道解决,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及时将纠纷信息移送对应职能部门或基层组织,同时做好后续跟踪了解。

四是规范回访跟踪环节。对已调解的纠纷,适时开展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防止矛盾反弹。对多次报警或风险较高的纠纷,定期上门走访,了解当事人思想状态和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风险。对移送的纠纷,主动与接收单位保持沟通,了解化解进展,配合做好教育疏导和法制宣传工作,确保形成工作闭环。

三、关于“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畅通纠纷处置渠道”的建议。针对基层派出所单打独斗、部门协同不足的问题,区公安局联合区司法局等协办单位,积极构建多元协同调解体系。

一是与区综治中心建立联动对接机制,明确纠纷移送、协同处置、跟踪回访流程。对不属于公安机关法定职责范围的农村民事纠纷,民警现场做好法律解读、证据固定后,第一时间移送对应职能部门或基层组织,并留存移送回执备查。2026年以来,已通过该机制移送矛盾纠纷8000余起。

二是充分发挥区、镇街两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作用,整合公安、司法、农业农村、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民政、妇联、村社组织等力量,建立农村复杂民事纠纷联调专班。对于涉及专业领域的纠纷,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介入处置,形成“部门联动、专业介入、合力化解”的工作格局。

三是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防止接处警、案件办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脱节。对于跨区域、跨部门的矛盾纠纷,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协作,确保工作衔接顺畅、管控无盲区。

下一步,区公安局将持续深化农村民事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对属于公安机关法定职责范围的纠纷,坚决依法化解、彻底消除隐患;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纠纷,做好现场处置和法律告知,及时移送对应责任单位,并跟踪掌握化解进度。同时,进一步深化与区司法局等协办单位的协作配合,健全信息共享、联动处置、跟踪回访等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为建设平安涪陵、法治涪陵筑牢基层防线。

此复函已经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涛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重庆数字政协“提案系统”进行评价。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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